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曾在10月31日成品油調價通知發布的同時表示,天然氣調價措施也將于近期實施。10天后,一紙調價通知果然低調下發。
上海證券報記者昨天從新奧九環車用能源股份公司副總經理吳浩洪處獲悉,這家上海唯一的車用天然氣供應商昨天剛剛拿到上海物價局轉發國家發改委的調價通知,落款是11月10日。其中,除了工業用天然氣價上調0.4元/立方米外,最引人注目的是車用天然氣價格一舉上調1.4元/立方米,漲幅高達65%。
吳浩洪是在昨天下午在上海外高橋舉行的“2007生態燃料汽車亞洲之旅”發布會間隙向本報記者透露上述訊息的。
他表示,根據國家發改委下發的通知,自11月10日起,上游油氣田供工業用戶天然氣出廠基準價格上調0.4元/立方米,相當于上漲35%。各地可適當上調工業用和車用天然氣的銷售價格。依照上述精神,上海市物價局本周也下發了調價通知,其中工業用氣終端價格上調了0.4元/立方米,但車用CNG(壓縮天然氣)的價格此次上調了1.4元以上,從原來2.15元/立方米調整為3.58元/立方米。
“原本,考慮到與柴油的價差,2.15元/立方米的價格對公交公司還是很有吸引力的,但一舉上調之后就很難說了。”吳浩洪告訴本報記者,發改委這次規定車用天然氣價格可以按照與90號汽油0.6:1的比價關系調整,也可以按照0.75:1的比價關系調整。上海此次調價按照后者進行。
但如此調整后的價格顯然已“一步到位”了。吳浩洪指出,對新奧九環來說,由于進價與銷售價同步上調,利潤并不受影響;但對終端用戶——公交公司而言,勢必會對如此高的價格漲幅比較敏感。如果沒有相應補貼措施出臺,一旦未來公交公司選擇放棄使用天然氣,最終還是會不利于CNG公交的發展,并繼而影響節能減排大局。
記者從其它省市了解到,各地物價部門本周也都收到了發改委的調價通知,其中,工業用氣普遍上調0.4元/立方米左右,車用天然氣則大多按照與90號汽油0.6:1的比價關系調整,如調整后的合肥車用天然氣價格為2.86元/立方米。
本報記者從昨天拿到的一份《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天然氣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中看到,此次調價的背景是“在調整油價后,還要適當提高除用于生產化肥以外的工業用天然氣出廠價格和車用天然氣銷售價格,以縮小天然氣價格與可替代能源價格的差價,抑制工業項目用氣的過快增長和汽車用氣的盲目發展”。《通知》還指出,“車用天然氣銷售價格調整后,影響出租車和公交車運營成本增支部分,可采取疏導出租車運價、發放補貼等措施解決”。
值得注意的是,另一種車用能源LPG(液化石油氣體)的價格此前已隨行就市。記者從新奧九環了解到,11月1日成品油零售基準價調整后,上海出租車用LPG的價格也從3.2元/升上調至3.6元/升,助動車用LPG價格則從3.5元/升上調至4.2元/升。
不過,民用天然氣價格目前尚未有調整跡象。
35%
自11月10日起,上游油氣田供工業用戶天然氣出廠基準價格上調0.4元/立方米,相當于上漲35%。 (陳其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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