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人士透露,國家發改委日前下發通知,自11月10日起,上游油氣田供工業用戶天然氣出廠基準價格上調0.4元/立方米,各地可適當上調工業用和車用天然氣的銷售價格。
這份名為《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天然氣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指出,車用天然氣銷售價格調整后,影響出租車和公交車運營成本增支部分,可采取疏導出租車運價、發放補貼等措施解決。
由于各地天然氣與成品油的比價關系不一,各地上調工業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的幅度也不盡相同。這份通知發出后,部分省市迅速作出反應。
湖北省物價局決定,該省城市天然氣經營公司直供的工業用(含發電)天然氣銷售價格提高0.426元/立方米,轉供其他城市天然氣公司的工業用天然氣銷售價格提高0.40元/立方米;車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統一提高到3.35元/立方米。重慶市物價局決定,該市工業用天然氣銷售價格上調0.424元/立方米至1.667元/立方米。成都市物價局決定,該市工業用戶天然氣銷售價格上調0.43元/立方米至1.66元/立方米。(高建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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