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稅和成品油調價是兩回事,不會同時推出。”針對此前媒體報道“燃油稅將和成品油調價方案一同出臺”的消息,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司長叢明前天在“2007中國石油流通行業發展高層論壇”間隙接受上海證券報記者的詢問,并作上述表態。
隨著國際油價再度“高燒”,前不久有報道稱,在中石油、中石化等石油巨頭推動下,國家發改委正在醞釀新一輪的成品油調價方案。和成品油調價方案一同出臺的還包括醞釀已久的燃油稅。
對此,叢明表示,燃油稅和成品油調價是兩碼事,不會同時出臺。
“燃油稅改革在我國比較迫切。”據他介紹,目前財稅部門正在抓緊制定和完善燃油稅的改革方案。在未來一段時期,燃油稅有可能會擇機出臺。
在他看來,一旦開征燃油稅,對石油流通企業的影響是趨于中性的。“燃油稅出臺后,現在的公路養路費將取消,以此作為燃油稅的稅基,其結果肯定會表現為油價上漲,但這不一定會另外增加負擔,因為原來的養路費是需要消費者額外支付的。可見,這是一種價格的傳遞和轉嫁關系,對石油流通企業的影響趨于中性。”
“相對而言,資源稅稅改應該會更快一點。”叢明指出,資源稅稅改的出發點就是將原來的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
據悉,從量征稅不受價格變動影響,但卻與課稅對象的量有直接關系。而從價征稅是以征稅對象的價格為標準,按一定比例計征的稅。后者受價格變動的影響明顯,與征稅對象的數量也有緊密關系,其與差別比例稅率配合,可以調節產品利潤和產品結構,影響價格水平,最終調節產業結構。
“我個人估計,資源稅改后對石油流通企業的影響也是中性的,因為改革后稅負會相應增加,但這會通過石油價格轉嫁。而石油流通企業只是在購買,如在批發環節購買煉廠的成品油價格中已包含了資源稅提高的一部分。但企業肯定是按照同等的加價賣給下家,利潤還是原來的利潤。”叢明說。(陳其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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