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設項目
為實現糧食現代物流的發展目標和任務,要重點加強主要物流通道和節點的散糧設施建設。規劃期內的主要建設內容包括:
(一)建設和改造部分散糧中轉庫
在主要散糧物流節點,新建部分散糧中轉設施。在關內內陸主要散糧物流節點,建設和改造一批適應散裝散卸的立筒倉、淺圓倉和糧食集裝箱中轉站等散糧中轉設施,建設倉容500 萬噸,增加鐵路散糧發運和接卸能力。具體建設標準為:(1)糧食中轉庫、儲備庫的年中轉量在30 萬噸以上;(2)內河港口庫、碼頭的年中轉量在50 萬噸以上。在浙江、福建、廣東等南方主銷區的沿海港口城市物流節點,建設一批散糧中轉庫及配套設施,建設倉容500 萬噸,提高華東、華南沿海地區港口的散糧接卸能力。具體建設標準為港口年糧食中轉量在200 萬噸以上。(見專欄三)
專欄三 散糧中轉庫規劃表 單位:萬噸
內陸糧食物流節點沿海港口中轉庫
通道名稱中轉能力缺口規劃建設庫容中轉能力缺口規劃建設庫容
合計5049 500 6741 500
東北流出通道0 0 550 40
黃淮海流出通道1350 150 0 0
長江中下游流出通道1900 150 0 0
華東沿海流入通道1004 100 3420 260
華南沿海流入通道325 50 2721 200
京津流入通道470 50 50 0
注:中轉能力缺口等于2015 年流量預測減去現有中轉能力。現有中轉能力是按2005 年底現有立筒倉、淺園倉倉容量折算所得。其中港口中轉能力按年中轉10 次計算,內陸中轉能力按年中轉6 次計算。規劃建設庫容留有余地,主要考慮要改造部分平房倉。
(二)增加散糧接收發放設施
在主要散糧物流節點,依托大型糧庫、大型糧油加工企業、碼頭和批發市場建設與散糧車輛配套的卸糧坑、提升輸送系統,提高散糧接卸能力。為物流節點上的大型平房倉等配備吸糧機、散糧倒運車、出倉機、裝車機等散糧接收發放設備,提高散糧發運及接卸能力。加強東北地區和黃淮海主產區散糧收納設施建設,提高散糧收納、集并能力。
(三)增加散糧運輸工具
按照各通道的糧食流量、品種、作業需求,增加適用的散糧運輸工具。鼓勵大型糧食物流企業增加散糧火車皮、散糧汽車和內河散糧船舶及散糧集裝箱。
(四)建設糧食物流信息平臺和檢驗檢測設施
鼓勵基礎條件較好的信息服務企業,建立糧食電子交易和物流公共服務平臺。在糧食物流的各主要環節,建設相應的糧食檢驗檢測設施。
五、政策措施
(一)改革體制
改革糧食倉儲、運輸管理體制,創新糧食物流機制,打破行業壟斷和地區分割,整合現有糧食物流資源,推進倉儲、碼頭設施社會化和運輸服務市場化。繼續推進國有糧食企業的改組改造,加快產權制度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鼓勵企業間的并購、重組,整合國債糧庫建設項目、世行糧食流通項目、機械化糧庫項目以及各種所有制企業的設施,鼓勵港口、運輸企業以資本運作等合資、合作的方式參與糧食碼頭的建設、經營和糧食運輸。
(二)完善政策
合理調整糧食鐵水運輸比價關系,鼓勵鐵、水合理分流運輸。采取稅收優惠、價格支持等政策措施,在全國范圍內推行散糧集裝箱和散糧專用火車運輸。對符合規劃要求的散糧物流設施建設項目用地,依法優先審批。跨省(區、市)糧食物流項目要納入國家和省級重點項目管理。抓緊起草糧食現代物流的有關法律法規。
(三)加大投入
糧食物流設施項目主要依靠企業投資建設。中央和地方政府要安排必要的投資,以資本金注入、投資補助、貼息等方式,對重要的糧食物流設施項目予以扶持。中央對糧食物流設施項目的投資主要用于服務于國家糧食宏觀調控的重要物流通道和物流節點上的散糧中轉庫和信息檢測等項目建設。
(四)培養人才
鼓勵大專院校、研究機構和企業合作,培養糧食現代物流管理和技術人才,滿足糧食物流現代化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