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統計,今年前5個月全國電力行業實現利潤總額637億元,增長57.6%。電力生產業實現利潤359億元,增長40.8%,電力供應業實現利潤278億元,增長86.3%。(《廣州日報》8月27日)
電力行業實現利潤總額增長如此之高,使我們大吃一驚。2006年6月30日,全國電價因為電力企業的長期“喊虧”上漲了2分錢。現在回過頭來看,作為去年電價上漲理由的“喊虧”其實未必真實,而是故意哭窮。同時,我們過去聽說的,贏利的主要是電力供應業,電力生產企業虧損的說法也不確實,因為電力生產業實現利潤359億元,也增長了40.8%。
以上都是算的“舊賬”,我們更關心當前。既然前5個月全國電力行業實現利潤總額637億元,增長57.6%,為什么他們卻一再提出要漲價?僅在2007年以來,電力行業就三次要求政府部門上調電價,此前中電聯作為行業代表兩次申請未見回音,然后五大發電集團自己出面申請要求漲價。整個電力行業利潤增加了近六成,作為一個國家所有的壟斷企業,你們賺的錢也是全國人民的,又為何還要漲價,以繼續增加利潤呢?
這次五大發電集團要求漲價,既不說虧損,也不說利潤,理由就是“煤電聯動”。煤炭專家李朝林介紹,其相應的關系是,煤上漲20元/噸,電一般每度漲一分錢。既然煤炭漲價了,電價也必須跟著漲價,實在是“不漲白不漲”。說什么利潤也是全國人民的,其實沒那么回事。利潤在自己口袋里和在全國人民口袋里,根本就不一樣。在全國人民口袋里,能給電力行業發高工資、高獎金、高福利嗎?
那么,“煤電聯動”是什么意思?煤炭一漲價,電價就跟著漲,這電力企業真是全國人民的“寶貝”,一點市場風險都沒有,全部及時地把風險轉嫁給消費者了。而電力部門自己的利潤不少,待遇不減。所以,五大發電集團就趁著物價上漲的時機也要求實行“煤電聯動”了。同時這個要求在夏季用電高峰之前提出來,如果這時再不能批準漲價,今年的機會就很難有了。現在,今年前5個月全國電力行業實現利潤總額公布了,人們不理解的是,他們賺了這么多的錢,為什么還要求漲價?
或者有人說,電力行業賺錢多,是他們加強管理的結果。如果因為他們賺了錢就不準漲價,不是逼人家虧損嗎?所以,應該弄清楚電力行業利潤增長是從哪里來的。國家發改委表示,今年全國用電呈現“三快”特征,包括需求增長較快,中西部電力需求增長快,以及重工業用電增長快。統計數據指出,今年以來全社會用電量累計增幅一直維持在15%~16%左右,為近三年來最高。當利潤率一定時,整個用電量的不斷增加,必然導致利潤額的提高。
那么,今年還會不會搞“煤電聯動”?外界分析,提高上網電價似乎暫時還沒有必要。事實上,煤炭價格的上漲,并不一定要通過提高電價的辦法來調節,而應該用增加供電量的辦法來調節。假設煤炭價格每噸上漲了20元,按照“煤電聯動”的換算辦法,每度電價就該漲1分錢,大約相當于現時電價的五十分之一。那么,只要電力供應總量也增加2%,電力行業的利潤就不會減少。而根據國家發改委預測,全年發用電增幅為15%左右。就是說,即使煤炭價格每噸漲150元,增加的發用電量也可以彌補利潤損失。
因此,對“煤電聯動”要重新審視,電價既要與煤炭價格聯動,也要與發用電量聯動。作為國有壟斷企業,電力行業可以追求利潤,但更應該考慮價格的合理性和老百姓的承受力。(殷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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