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改革資源稅制度”寫進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開始,有關部門就一直在緊鑼密鼓地進行資源稅改革的調查研究與方案制定。
據中國財經報報道,資源稅改革方案征求意見稿去年11月就曾在全國范圍內廣泛征求意見。各地在改革資源稅制上已基本達成共識。在國際、國內市場多種資源產品價格快速增長和我國礦產資源浪費嚴重的大背景下,根據構建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要求,對已明顯落后于社會、經濟發展的資源稅制進行改革已無懸念。有業內人士認為,或許,今年下半年這一重大稅制改革就將出臺。
上周,國家稅務總局公布的上半年稅收統計數據顯示,資源稅上半年共完成134億元,同比增長31.8%。其中,有些省份資源稅增勢強勁,增幅達50%以上。
為什么資源稅收入會實現大幅增長?國家稅務總局計劃統計司司長舒啟明認為,原因主要有三個方面,即去年政策調整翹尾,能源類礦產品需求旺盛產銷量增加,以及加強源泉控管。
為減緩部分資源產品高價格與資源稅低稅額之間的矛盾,從2004年起,我國陸續調整了煤炭、原油、天然氣、錳礦石等部分資源品目的資源稅稅額標準。2006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取消了對有色金屬礦產資源稅減征30%的優惠政策,恢復全額征收;調整了對鐵礦石資源稅的減征政策,暫按規定稅額標準的60%征收;調高了巖金礦資源稅稅額標準;統一了全國釩礦石資源稅的適用稅額標準。今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又調高了焦煤資源稅稅額,并對鹽資源稅稅收政策進行了調整。這些政策調整目前已顯現出積極作用,如促進了稅收收入的大幅增長,加速了資源所在地的資源優勢向經濟優勢和財政優勢的轉化。最為重要的一點是,上述政策調整為下一步資源稅制進行全方位改革打下了堅實基礎。(姚長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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