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 外交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關于公布《對外投資國別產業導向目錄(三)》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商務主管部門、外事辦公室、發展改革部門,各中央企業,各駐外使(領)館:
《對外投資國別產業導向目錄(一)、(二)》已分別于2004年7月和2005年10月發布,并在鼓勵和引導我國企業有針對性地開展對外投資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為進一步鼓勵和規范我國企業對外投資,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政策引導”和“完善對外投資服務體系”的批示精神,商務部、外交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制訂了《對外投資國別產業導向目錄(三)》,現予以發布,請參照執行。
特此通知
商 務 部
外 交 部
發展改革委
二○○七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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