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介紹,農村中小學亂收費約占涉農亂收費總額的一半,成為加重農民負擔的主要因素。突出表現在義務教育階段“一費制”收費政策在一些地方落實不到位,一些學校超標準向學生收取學雜費,或在“一費制”外,采取“捆綁”收費或強制、變相強制等方式向學生收取服務性費用,或向學生強制訂購書刊雜志。還有一些地方越權出臺收費政策,增加學生和家長負擔。
“農民負擔明顯減輕,但涉農亂收費在一些地方和單位仍然存在,有的問題還比較突出。”國家發改委今天公布了第六次全國涉農收費專項檢查結果。
發改委此次公布的檢查結果顯示:農村中小學亂收費成為加重農民負擔的主要因素;農民建房收費成為當前加重農民負擔的又一重要因素;針對農民進城務工的亂收費在個別地方仍然存在。
據介紹,農村中小學亂收費金額約占涉農亂收費總額的一半。
檢查結果稱,一些學校違反規定,超標準向學生收取學雜費,或在“一費制”以外,采取“捆綁”收費或強制、變相強制等方式向學生收取服務性費用,或向學生強制訂購書刊。還有一些地方政府、部門越權出臺收費政策,增加學生和家長負擔。
此外,雖然國家近年來加大了對農民建房收費的治理力度,明確規定農民建房只能收取土地證書工本費和《房屋所有權登記證書》工本費,但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門受利益驅動,仍然想方設法向農民亂收費。這些亂收費項目多、標準高、金額大,給農民造成沉重負擔。。
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舉例說,有的地方違反規定,提高標準對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申請人加收100元的“登記費”;有的地方以村委會名義向建房農民收取“基建改建費”;一些地方違反規定向建房農民收取“土地管理費”、“耕地開墾費”、“建房抵押金”、“農民建房管理費”、“宅基地審批費”、“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或以罰款代替收費,收取“違法占地罰款”等。
此次專項檢查結果還顯示,針對農民進城務工的亂收費在個別地方仍然存在。如一些地方沒有按國家規定落實免收借讀費的政策,或者對農民工子女免收借讀費設立種種障礙,以達到收費的目的。有的地方或部門繼續收取已取消的收費項目或超標準收費。農民工勞動就業服務收費不規范的問題也非常突出,有的“黑中介”亂收費坑害農民工,嚴重侵害了農民工利益。
據介紹,此次涉農收費專項檢查,共查處亂收費案件1.3萬件,實行經濟制裁1.28億元,其中,已退還農民0.93億元,約占經濟制裁總額的72%。(記者何磊)
中新網 2005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