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溫家寶30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并原則通過《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綱要(2004——2020年)》(草案)。
會議指出,解決中國能源問題,必須實行正確的指導方針。要堅持從我國國情出發,尊重自然規律和經濟規律,借鑒國際經驗,走中國特色的能源發展之路。為此,必須切實抓好以下幾個方面:
一要堅持把節約能源放在首位,實行全面、嚴格的節約能源制度和措施,顯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二要大力調整和優化能源結構,堅持以煤炭為主體、電力為中心、油氣和新能源全面發展的戰略。
三要搞好能源發展合理布局,兼顧東部地區和中西部地區、城市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并綜合考慮能源生產、運輸和消費合理配置,促進能源與交通協調發展。
四要充分利用國內外兩種資源、兩個市場,立足于國內能源的勘探、開發與建設,同時積極參與世界能源資源的合作與開發。
五要依靠科技進步和創新。無論是能源開發還是能源節約,都必須重視科技理論創新,廣泛采用先進技術,淘汰落后設備、技術和工藝,強化科學管理。
六要切實加強環境保護,充分考慮資源約束和環境的承載力,努力減輕能源生產和消費對環境的影響。
七要高度重視能源安全,搞好能源供應多元化,加快石油戰略儲備建設,健全能源安全預警應急體系。
八要制定能源發展保障措施,完善能源資源政策和能源開發政策,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加大能源投入力度。深化改革,努力形成適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能源管理體制和能源調控體系。
中國新聞網 200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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