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第十一個全國“土地日”,國土資源部確定其宣傳主題為“規劃用地,利國利民”,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稱,科學編制和嚴格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解決各業用地矛盾十分尖銳的有效途徑之一,1997-2000年,我國在利用土地方面比規劃確定的指標1180萬畝低了74萬畝。
據了解,目前我國各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工作已基本完成,并轉入全面實施階段。1999年4月,國務院批準了《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后,截止到今年2月,需國務院審批的31個省、區、市和81個城市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全部批準實施。全國93%的地(市)、90%的縣(市)、70%的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已批準實施。在建設用地規模和范圍上,城市規劃、村鎮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基本做到了銜接。有效控制了建設占用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
據悉,1997-2000年,在國家連續幾年實施擴大內需政策、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的情況下,全國實際建設占用耕地控制在1106萬畝,比規劃確定的指標1180萬畝低74萬畝;年均占用耕地276萬畝,與1991-1996年間的年均數440萬畝相比,下降了37%。
在補充耕地方面,規劃強調以土地整理、復墾為主,適度開發宜耕荒地,在保護生態環境的前提下,有效地增加了耕地面積。全國實現建設占用耕地占補平衡的省、區、市由1997年的17個,增加到2000年的29個。通過控制建設用地增量,促進企業充分利用和盤活存量建設用地,培育和發展了土地市場,為城市建設積累了大量資金。各地把生態退耕、土地整治等作為規劃的重要內容,耕地保護由單純數量保護逐步向數量、質量、生態綜合保護轉變,促進了生態環境建設。
《中國經濟時報》2001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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