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山西省環保局獲悉,為完成污染減排目標,山西省政府將設立總額為10億元的節能減排專項資金。
據了解,節能減排專項資金的使用分為補償、補助和獎勵3種形式。補償資金用于符合相關政策法規,由于減排或改善環境質量需要而關停、搬遷的項目。重點是大運路兩側、水源地一類和二類保護區、汾河沿線排污口企業、城市及其他環境敏感區經合法審批企業或生產設施的關閉或搬遷。
補助資金用于為促進減排而積極建設環保設施的項目。重點有:火電廠脫硫和非電工業行業脫硫項目,如冶煉燒結脫硫、焦爐煤氣脫硫等;污水處理廠和工業企業廢水污染治理等對減排化學需氧量有重大影響的項目等。
獎勵資金用于提前完成減排任務、超量再削減、污水回用、實現污水零排放、為減排作出重大貢獻的項目和環評批復后企業高標準、高要求建設環保設施,使污染物排放在達標后仍有大幅度削減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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