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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方面
23.在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進程中,積極探索實踐,創新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體制機制,創新公共文化服務方式和手段,并已取得顯著成績,在全省乃至全國產生較大影響,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和推廣價值。
24.結合具體實踐,參與文化部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制度設計課題研究工作,針對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共性問題,總結經驗,并形成課題研究成果,為國家制定有關政策提供依據,為同類地區的發展提供借鑒。課題報告通過專家組驗收。
25.涉及廣播電視、新聞出版、體育等部門的工作內容,按照部門要求達到相應標準。
26.涉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工作的達到中央關于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相關政策要求。
示范項目創建標準
形成了較為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務網絡,投入穩定,設施完備,隊伍健全,活動豐富,服務效果顯著,具有較好的工作基礎。此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創新性。在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機制和體制、內容和形式、方法和手段等方面有所創新。
2.導向性。具有地方特色和較強的典型性,在全省(區、市)產生廣泛影響,有較大的借鑒和推廣應用價值。
3.帶動性。與實踐緊密結合,創造了好的作法和經驗,對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起到了積極的帶動作用。
4.科學性。結合具體實踐,承擔或參與文化部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制度設計課題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