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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深化改革,加強城鄉統籌,突出軟件建設,初步建成符合當地實際情況、比較完整、覆蓋城鄉、可持續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推動公共文化服務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初步形成,廣大群眾特別是農民群眾基本文化權益得到有效保障,對公共文化服務的滿意度明顯提高。
一、公共文化設施網絡建設方面
1.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站)、影劇院等公共文化設施完善,布局合理,方便群眾參加活動。實現市有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等公共文化設施,縣有圖書館、文化館,鄉鎮(街道)有綜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區)建有文體活動文化室(文化廣場)。
2.圖書館建設。市、縣兩級圖書館達到部頒三級以上標準;公共圖書館人均占有藏書0.6冊以上;市、縣兩級圖書館平均每冊藏書年流通率0.7次以上;人均年增新書在0.03冊次以上;人均到館次數0.3次以上。
3.群藝館、文化館建設。市轄兩級群藝館、文化館達到部頒三級以上標準,縣文化館達到部頒三級以上標準。
4.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建設。80%的鄉鎮建有單獨設置的綜合文化站,其設備配置、活動開展、人員配備、綜合管理等達到發展改革委、文化部制定的《鄉鎮(街道)文化站建設標準》。
5.村(社區)文化活動室(文化廣場)建設。80%的行政村(社區)建立面積不低于100平米的文化活動室(中心),每個文化活動室都建成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基層服務點。60%行政村建立農家書屋,藏書2000冊以上。
6.公共電子閱覽室(含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基層服務點)建設。依托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市及所轄縣建有標準配置的公共電子閱覽室。80%的鄉鎮(街道)、社區建有標準配置的公共電子閱覽室。
二、公共文化服務供給方面
7.以統籌城鄉發展,推動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為目標,公共文化服務面向基層、面向農村,實現重心下移、資源下移。積極組織城市文化部門和單位開展農村文化服務活動。農村和社區依托傳統節日、重大慶典活動和民族民間文化資源,開展群眾喜聞樂見、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群眾受眾率和參與率達到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先進水平,人均參加文體活動的時間每周不少于5小時。
8.弱勢群體和特殊人群的基本文化服務權益得到有效保障。城市各類公共文化設施免費或優惠向農民工、老人、兒童和殘疾人開放,設置方便殘障人士以及老年人、少年兒童的活動區域和服務項目。市縣兩級圖書館設立盲人閱讀區,配備設備和盲文讀物。縣級以上文化館經常性組織針對上述特殊人群的各類文體活動,開展面向農民工的文化培訓等。
9.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公共文化產品的生產和供給,引入競爭機制,面向市場,采取項目補貼、資助和政府招標采購等方式,通過集中配送、連鎖服務等多種方式,有效解決公共文化產品供給問題,實現提供主體和提供方式多元化。
10.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實現免費開放。各級公共文化設施電子閱覽室為社會公眾提供免費上網服務時間每周不少于42小時。
11.圖書館每周開放時間不少于56小時。文化館(站)、博物館每周開放時間不少于42小時。
12.基本實現每個行政村每月看1場以上電影、每年看3場以上戲劇或文藝演出,每年組織5次以上規模較大的群眾文體活動。
13.開展延伸服務。市、縣圖書館建立總分館制等多種模式的服務體系。市、縣兩級圖書館、文化館配備一臺以上流動服務車,具備開展公共文化流動服務的能力。
14.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基本形成資源豐富、技術先進、服務便捷、覆蓋城鄉的數字文化服務體系,縣縣有支中心、鄉鄉有基層服務點,實現“村村通”;100%的基層群眾可以通過基層服務點,70%的行政村和城市社區居民可享受數字圖書館、數字文化館、數字博物館、數字美術館的資源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