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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廣播電視局、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胡錦濤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體學習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和全國文化體制改革工作會議精神,充分發揮典型的示范、帶動作用,分類指導東、中、西部和城鄉基層文化建設,推動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科學發展上水平,文化部、財政部“十二五”期間將共同開展“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項目)創建工作”[以下簡稱示范區(項目)創建工作]。
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項目)創建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按照公益性、均等性、基本性、便利性的要求,在全國創建一批網絡健全、結構合理、發展均衡、運行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培育一批具有創新性、帶動性、導向性、科學性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項目,為我國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探索經驗、提供示范,推動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科學發展。創建工作對于進一步發揮典型的示范、影響和帶動作用,充分調動地方人民政府的積極性,整合、集成“十一五”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成果,更好地研究解決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推動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各地文化、財政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領導,把示范區(項目)創建工作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緊密結合,加大投入力度,引導和動員廣大群眾和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確保創建工作取得實效。
現將《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項目)創建工作方案》和《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項目)創建標準》等印發給你們,請按要求認真做好落實工作。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啟動第一批示范區(項目)創建申報工作。根據申報標準和相關要求,原則上每省(區、市)1個創建示范區名額(候選名額不超過2個),2個創建示范項目名額(候選名額不超過4個)。經專家委員會審核達不到申報要求的省份名額空缺。
請各地文化、財政廳(局)按照通知要求,認真組織本省(區、市)第一批示范區(項目)創建申報工作,于2011年2月15日前將本省(區、市)人民政府關于申報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項目)的推薦函、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項目)申報書、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項目)建設規劃、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制度設計研究方案,以及介紹申報創建示范區(項目)情況的光盤(限15分鐘以內)、各申報單位負責人介紹申報創建示范區(項目)情況的報告(包括配合使用的PPT),報送至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示范區領導小組辦公室(文化部社會文化司)。逾期將視為主動放棄,不再受理。
聯 系 人:白雪華 鐘華
聯系電話:010—59881740 59881741
傳 真:010—59881776
電子郵箱:swswhg@yahoo.cn
特此通知。
附件:
文化部 財政部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