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各版《新華字典》,我發現早期的字典往往有較強的價值判斷,釋義中加了不少形容詞和副詞。比如“教”字下面的“宗教”這個詞條,1971年版是這樣解釋的:“一種社會意識形態,是對所謂上帝、神道、精靈等的迷信。在階級社會中,剝削階級利用宗教麻痹人民的斗爭意志,以維護他們的反動統治。宗教是麻醉人民的鴉片。”到了1992年版:宗教還是一種社會意識形態,解釋也不一樣了,但依然是貶義:“是對客觀世界的虛幻的、歪曲的反映,它要求人們迷信超自然的神靈”。1998年版刪去了1992年版中“歪曲的”三個字,而2008年版干脆改為中性的描述:“它提倡對超自然神靈的信仰和崇拜”。
這樣的例子還有很多。比如“科”字下面,1971年版對“科舉”這個詞條的解釋是:“從隋唐到清代的封建王朝為維護其反動統治而設的分科考選文武官吏后備人員的制度”,1992年版刪去“反動”二字,成為“從隋唐到清代的封建王朝為維護其統治而設的分科考選文武官吏后備人員的制度”,1998年版又刪去“為維護其統治而設”。
再比如說“齋”字的釋義,在1971年版中的解釋是:“舊指迷信的人祭祀前整潔身心,~戒”。1992、1998年版刪去“舊指”二字,解釋為“迷信的人祭祀前整潔身心,~戒”,而到了2008年版又刪去“迷信的人”四個字,成為“祭祀前整潔身心,~戒”,整個句子越來越簡潔。
由“齋”字,我聯想到吃。1998年前各版的《新華字典》在解釋動、植物詞條時多處提到“可吃”。比如“雉”字,1971年版在解釋了“雉”就是“野雞”之后,緊跟著說“肉可以吃,羽毛可以做裝飾品”,1992、1998年版也一樣,直到2008年版,終于刪去了“肉可以吃,羽毛可以做裝飾品”。這反映出了人們與時俱進,環保意識不斷增強。
一本小字典,蘊涵大變革。它記載著語詞的發展變化,也記錄著時代前進的印記,有空不妨翻翻。(翟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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