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與內蒙交界處的明代古長城。這里山脈蜿蜒曲折,地形雄奇險峻,城墻已經殘破不堪。 中新社發 田地 攝
《長城保護條例》有望頒布實施。 中新社發 孫兆鵬 攝
當作為中華民族象征的長城與自身經濟利益發生沖突的時候,內蒙古自治區的一些單位和個人表現出了不同的的態度,有的企業和個人明知故犯,破壞長城,有的企業不惜多花費幾千萬元。
長城又遭破壞
位于呼和浩特市清水河縣境內的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明長城蘆梁山段遭到非法采礦者挖掘,主體結構嚴重損毀。
11月2日,內蒙古自治區文物局派出專家組對遭受破壞的長城進行了鑒定,發現開挖長城主體高度達10米左右,造成塌方23米,周邊劃定的保護區已被挖掘得破爛不堪,破壞面積共計1000平方米。專家組認定,破壞行為已經造成明長城蘆梁山段嚴重損毀。
10月11日,清水河縣文物管理所接到報告,有人在明長城蘆梁山段非法開采鐵礦石,明長城遭到破壞。當地縣政府高度重視,清水河縣刑警大隊會同文物部門趕到現場,將正在使用大型機械非法破壞長城的王世榮、任守清、梁生祥、崔永軍等人當場抓獲,收繳了挖掘工具。
讓清水河縣文物管理所所長劉建國痛心的是,不法分子在挖掘過程中有意破壞了文物部門設置的文物保護標志牌,“很明顯是在知情的情況下故意對長城實施破壞”。
目前,自治區文物局已撥出專款對這段被毀壞的長城進行搶救性保護。
內蒙古自治區擁有長城里程極長,它擁有秦長城、漢長城、魏長城、金長城、趙長城、明長城等,總長1.2萬公里,占全國長城總長度的一半以上。除了不可抗拒的風沙、地震等自然因素,人為因素成為制約長城保護的關鍵。
記者在2006年采訪兩起破壞長城案件時也發現了同樣的特點,破壞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在知情的情況下實施破壞的。
2006年,一條新修的公路途經豐鎮市隆盛莊東約1公里的一段明長城遺址,開發商內蒙古宏基路橋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無視文物局不許破壞長城的要求,將長城“推倒”20多米,深深地壓在路基下面。該公司后被處以50萬元罰款,但對文物造成了不可恢復的破壞。
同樣是在2006年,位于包頭市九原區興勝鎮二海壕村的一段趙長城遺址,被推平準備蓋廠房,破壞長度達98米。這個工程是在得到九原區興勝鎮二海壕村村委會主任的許可后,并在該主任的親自指揮下進行的。事發前,文物部門的工作人員曾多次到現場,嚴禁損害文物遺址的施工行為,但施工方依然我行我素。
企業多花四五千萬“躬身”過長城
“經濟建設和文物保護發生沖突時,我們肯定是以保護文物為重。”內蒙古自治區考古研究所基建考古辦公室主任任保其表示,“文物是不可再生的。”
預計今年開工的巴新鐵路項目工程(從內蒙古自治區西烏珠穆沁旗巴彥烏拉鎮到遼寧省阜新市新邱的鐵路)正在緊鑼密鼓的籌備中,這條鐵路為了躲避一道兩米高的“土墻”,屈尊從墻下挖隧道通過。這道“墻”,就是位于內蒙古赤峰市林西縣新林鎮安家溝村的金長城遺址。
赤峰市博物館文物科的王科長介紹,金長城俗稱成吉思汗邊墻,又稱金界壕、金邊堡,是金代女真族為抵御蒙古南下入侵修建的防御性建筑。它大部分建在呼倫貝爾草原上,結構不同于常見的長城,是一條人工挖掘的10多米寬的深溝,挖出的土石在溝的一側砌墻。從呼倫貝爾到烏蘭察布,金長城全長5000多公里,是內蒙古境內現存最長的長城遺跡,屬于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
根據最新的《長城保護條例》,當無法避讓時,應采取挖掘地下通道或架設橋梁的方式通過長城。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進行工程建設,不得拆除、穿越、遷移長城。
任保其說:“最初申報的設計方案在經過林西縣時和金長城有交叉點,經過我們實地考察,確切告訴巴新鐵路有限責任公司不得破壞長城遺址。”因為“這是國家級文物,我們必須保護”。
“第二次申報方案中,提出在金長城下面挖一條隧道通過,以避免對該文物造成破壞。”任保其說,“新的申報方案中提到,僅此一項,預計投入四五千萬元。”
任保其說,巴新鐵路的最初設計中,還要穿過金長城的一個駐守士兵用的方城,在改善方案中,鐵路繞過了該方城。 (李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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