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組織制訂兩套越獄方案
獄內地下黨組織的越獄是在怎樣的背景下開展的?他們又經歷了怎樣驚心動魄的過程?
“事實上,1949年4月以后,有關越獄工作就開始了”,厲華介紹,為使獄內獄外黨組織建立聯系,我黨將在渣滓洞工作的黃茂才爭取過來,并通過他與渣滓洞獄內地下黨組織保持聯系。1949年4月后,國民黨敗局已定,我黨決定適時營救獄內同志。
厲華說,由于當時守衛渣滓洞的國民黨交警部隊不少官兵已經被地下黨爭取過來,因此黨組織決定采取“買”人的辦法,營救獄內同志,即把地下黨員打入該部隊,進入渣滓洞,繪出渣滓洞周邊地形圖,對獄內同志適機營救。
然而,國民黨當局似乎察覺了交警部隊內傾共動向,于是在1949年8月,以換防名義,全部調離了交警部隊,由內二警部隊把守。
形勢緊迫。由于第一套方案失敗,黨組織決定和獄內地下黨“里應外合”,實施武裝越獄。并通過黃茂才向獄內同志傳達了這一信息。
趁放風互相配合偷工具
為獲取越獄所需的工具,獄內地下黨員與敵人開始斗智斗勇。
“由于牢房沒這些器物,可以肯定,這些東西一定是他們通過放風‘偷’來的”,厲華說,渣滓洞部分脫險志士曾談起,在獄內收集過大鐵釘、門閂等器物,以備自救,可并未談到如何收集的。但根據史料記載,當時國民黨對關押的政治犯一天放兩次風,每次半小時,一早一晚。所以,地下黨員很可能是趁此機會,互相配合,趁人不注意,從院內廢棄門窗上卸下門閂、釘子等銳器。
越獄工具是拿到了,可要想把這些東西挖洞埋入地下,又如何躲過時刻經過牢門的衛兵?
“有可能是當時牢內的人故意制造了雜音,來回避巡查”,厲華這樣分析。
但就在獄內地下黨把越獄工具準備就位時,發生了意外。
1949年11月18日,胡其芬向獄外黨組織送出了一份報告,內有關于越獄的請示。然而,這份請示在運送環節上出了問題。就在獄內同志苦苦等待時,1949年11月27日晚11時至12時,敵人以“辦移交手續”為由,將所有關押人員集中到渣滓洞院內,隨即用機槍掃射、潑汽油燒屋。只有十四男、一女從尸體堆爬出來脫險。
其他牢房也可能藏工具
“渣滓洞一旦完全修復完畢,我們就會把這些挖出來的越獄工具向觀眾展示”,厲華表示,渣滓洞女二牢越獄工具的出土,完全證明了地下黨組織在獄內積極開展自救的客觀事實,為研究紅巖歷史,又填充了豐富的史料。
厲華介紹,當時獄內地下黨組織已經聯系在了一起,組織越獄一定是集體決策、集體行動。此次在女二牢出土越獄工具,說明在其他牢房內地下也可能暗藏著類似的越獄工具,為此,他們將與施工方一道,在不影響渣滓洞修復工程的前提下,積極尋找,以期有更大的收獲。
對于這批越獄工具的具體歷史背景、使用功能,將開展相關研究。(記者 李心成 趙珊珊 楊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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