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民族民間歌舞五光十色,風格各異,品種繁多,被稱為“歌舞的海洋”,根據西藏所轄康、衛、藏、阿里四個地區民間歌舞分布的情況,從音樂的角度上講,大體可分為“魯”(靜態的歌,泛指節奏不規整的歌謠,如山歌、牧歌)和“諧”(動態的歌,泛指節奏規整的歌舞曲)兩大系。從舞蹈的角度上講,大體可分“諧”-歌舞;“卓”---舞蹈;“噶爾”---樂舞;“羌姆”---跳神即宗教舞四大類,現將人們常見的幾種有代表性的品種作簡要的介紹:
堆諧
“堆諧”有兩層含義:一是“堆”為上或高地之意。因而“堆諧”是泛指后藏昂仁、薩迦、拉孜、定日縣以及阿里部分地區的農村圈舞。二是泛指這種“堆”區的民間舞傳入拉薩之后,經過城市各階層人士加工規范化了的藏族踢蹋舞。 17世紀中葉,5世達賴規定每年藏歷七月初在拉薩舉行一年一度的“雪頓節”(酸奶宴節,后來發展成為藏戲節),讓各地藏戲團云集拉薩獻演。后藏“堆”區的窘巴藏戲團的劇目中,穿插表演過這種活潑熱情的踢蹋舞,由于藝人的傳播和民間的相互交往,這種舞蹈流入拉薩后為各階層人士所喜愛并進行了加工。這種加工在音樂上出現了一段有樂器伴奏的慢板抒情歌曲,在舞踏上主要是突出它的四二節奏后半拍起步,以“三步一變”這基本變化組合,腳下發出各種連點踏步音響,抒發人們活潑熱情的情趣。
由于配上了揚琴、六弦、笛子、京胡、串鈴等樂器伴奏,音樂上突破了原歌詞中段、句、音樂的嚴謹限制,把“堆諧”規范成為“絳諧”(慢歌)→“諧個”(歌頭)→“覺諧”(快板歌舞)→“諧休”(尾聲)四部分組成的完整無缺的樂曲結構。“堆諧”的音樂已經程式化,它的歌頭、尾聲舞曲基本是固定的可以通用。目前已形成了表演性的歌舞。
羌姆
西藏的宗教舞蹈“羌姆”(跳神),是在七世紀佛教傳入西藏,與當地“苯”教的對立斗爭中形成的。在佛教西藏化的過程中,蓮花生采取西藏土風舞與佛教內容結合的方法,開創了一種驅鬼逐邪的寺廟宗教舞,經相繼改進、規范、逐步演變傳播,形成后世喇嘛寺院的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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