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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關于少數民族、婦女、兒童、老年人和殘疾人的權利
兩年來,中國少數民族、婦女、兒童、老年人和殘疾人權利得到有力保障,實現了《行動計劃》確定的目標。
(一)少數民族權利
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得到依法保障。目前,中國的55個少數民族都有全國人大代表。在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中,有少數民族代表411名,占代表總數的13.76%,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中有少數民族委員25名,占委員總數的15.53%,均超過少數民族人口占人口總數8.49%的比例。人口超過100萬的18個少數民族都有本民族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截至2010年底,全部155個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會中均有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擔任主任或者副主任,自治區主席、自治州州長、自治縣縣長(或自治旗旗長)也依法全部由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擔任。全國共有290多萬名少數民族干部。
少數民族教育事業迅速發展。民族自治地方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人口覆蓋率已達到100%。目前,全國共有18所民族院校,全日制在校生總規模超過20萬人。民族地區各級各類學校約8.3萬所,全國各級各類學校中少數民族在校學生總數為2309.85萬人。全國有300多所普通高校舉辦了民族預科班,每年招生規模達3萬余人,累計招收少數民族預科生20余萬人。國家累計投資超過20億元用于新疆、西藏、內蒙古、青海等地推行寄宿制教育。在內地設立的西藏中學和新疆高中班累計招生超過4萬人。
少數民族自由、平等地學習、使用和發展本民族語言文字的權利得到保障。目前,適應各民族語言環境與教育條件的雙語教學模式基本建立。到2010年,全國1萬余所學校開展了雙語教學,在校生近500萬人;有14種少數民族語言廣播,8種少數民族語言電視;在內蒙古、新疆、西藏等10個省、自治區建立了11個少數民族語電影譯制中心,覆蓋34個少數民族語種或方言,自2009年起已完成466部數字電影的譯制和361部少數民族語數字電影譯制發行版的制作;7種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能夠在計算機中廣泛使用;國家投入1.2億元,扶持發展少數民族出版事業,36家民族類出版社用23種少數民族文字出版各類圖書;國家扶持少數民族文字報紙近百種、期刊192種。
少數民族文化得到保護和發展。國家建立四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體系和傳承人認定制度,加強對少數民族文化的保護。國家設立了熱貢文化、羌族文化、土家族苗族文化等少數民族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截至2010年底,國家累計投入3億元,用于發展新疆少數民族文化事業。兩年來,國家推出了一批具有較大影響的少數民族題材影視作品,舉辦了“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展演——少數民族傳統音樂舞蹈專場”、“全國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調演”等活動。
民族地區經濟快速發展,少數民族的生活水平進一步提高。兩年來,國家投入少數民族發展資金27.79億元;安排興邊富民補助資金11.84億元,其中西藏1.53億元,新疆2.4億元。2010年,人口較少民族聚居區行政村農牧民人均純收入已達2344元,比2005年增長2.6倍。2010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地區生產總值為5418.8億元,西藏自治區地區生產總值為507.5億元,分別比2009年增長10.6%和12.3%。截至2010年底,640個人口較少民族聚居村均已基本實現了具備條件的特困村通路、通電、通電話、通廣播電視,有學校、有衛生室、有安全的人畜飲用水、有安居房、有穩定解決溫飽的基本農田或草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