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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關于人權教育
兩年來,通過多種形式的人權教育和傳播普及人權知識,公民的人權意識和維權能力明顯提高,完成了《行動計劃》確定的任務。
在九年義務教育中,增加了法律和人權方面的教學內容。在小學階段的《品德與生活》課程中,引導兒童熱愛生命、熱愛生活、熟悉兒童權利。在初中階段的《思想品德》課程中,介紹了17項關于法律和人權方面的內容以及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在高中階段的《思想政治》等課程中,介紹了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和義務以及國際人權公約的有關內容。
高等院校深入開展人權理論研究與教育。國際人權法等三部人權法教材入選“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國家級教材規劃”。目前,高校和科研院所成立的人權研究機構近30個,數十所高校開設了人權法和人權教育課程,南開大學、山東大學、中國政法大學等高校招收和培養人權方向的碩士和博士研究生。教育部在南開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和廣州大學設立國家人權教育與培訓基地。
有重點地開展針對公職人員的人權教育培訓。兩年來,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辦了四期人權知識培訓班,對各級黨政干部和司法系統干部等進行人權知識培訓。中央黨校和各級黨校普遍把人權納入教學內容,對各級領導干部進行人權知識教育。公安機關開展人民警察核心價值觀教育活動,培養民警的法治意識、程序意識、證據意識和人權意識。兩年來,全國縣級公安局長、監獄長、司法局長分別接受集中培訓,強化人權法治意識。
面向大眾的人權教育廣泛開展。兩年來,中國人權研究會等人權研究機構編寫出版了《中國人權在行動》、《中國人權建設60年》等書籍。《人權》雜志、中國人權網等媒體積極促進人權知識的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