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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如果說解決執法主體的合法性是更好地行政執法的前提,那么接下來就是如何更好地行政執法了。
對北京城管來說,解決執法主體資格問題是一個巨大的進步,但這只是做好工作的基礎,能否做好城市管理,僅僅依靠升格為政府直屬機構還遠遠不夠。
由于直接面對最底層的民眾,行使的又是最得罪人的處罰權,從誕生之日起,城管的名聲就沒有好過。
當面臨城市管理與最底層民眾生計的矛盾時,暴力事件不斷發生。
2006年,小販崔英杰因三輪車被沒收,捅死北京市海淀城管監察大隊海淀分隊隊長李志強;2008年1月,湖北天門50多名城管人員在執法時將路過的一名群眾毆打致死;2009年遼寧小販夏俊峰持刀捅死兩名城管案;2010年江蘇南通小販侯欽志捅死城管案……
2009年6月,江蘇省常州市城市管理局網站還被網絡黑客惡搞了一把。在該局網站上,出現了“城管隊員深入實踐,集體視察洗頭房”等標題。
對一些普通人來說,城管簡直就是暴力執法的代名詞。
一些城管工作人員也很委屈,每天面對的都是流動商販占道經營等麻煩事,單靠教育勸說效率太低。曾有數位城管局長向記者抱怨,對違法違規者先教育勸導,但很多人根本就不聽,城管工作人員在多次勸導無效后會非常煩躁,但工作又不能不做,所以常常會發生沖突。
曾有專家表示,相對城市的亮麗,老百姓的吃飯問題更為重要。很多讓城市管理者頭疼不已的無證攤販背后,都連著一個家庭的生活大計。
也有一些城管局長在二者的平衡中努力尋找辦法,比如為流動商販提供固定的經營場所等等。
在羅亞蒙看來,城市管理與百姓生活并不天然矛盾。要做好城管工作,不僅需要文明執法,同時還需要城管工作人員更好地為那些“擾亂城市秩序”的小商販們提供幫助。
“比如,流動攤販占道經營不對,城管部門是不是可以幫忙協調劃定一個合適的經營場所,這樣既解決了流動攤販的生計,也對社區的居民提供了方便。”羅亞蒙說,曾有一個城市的城管局長決定要取消一個違規建設的菜市場,但最后發現最反對的并不是那些賣菜的攤販,而是那個社區的居民。
羅亞蒙有一個建議,就是給予城管適當的監察職能,將執法中看到的問題反映到相關部門去。例如大量流動攤販沒有合適經營場所,那是不是在規劃上能做出一定的調整。有了適當的監察職能,這些工作中觀察到的問題就有機會比較有效地反饋到相關部門,從而解決這些矛盾。
“北京市城管綜合行政執法局升格為北京市政府直屬機構,并不意味著城管形象就馬上會舊貌換新顏。”羅亞蒙說,無論何種體制,如果城管工作人員不注意文明執法,不想出更好的城市管理方法,城管就不會有好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