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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稱“投資”,放貸竟成主業(yè)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宋基公司以宋基會的名義開展經營,并且涉足民間高息借貸,已經是業(yè)內公知的秘密。2008年,在河南引起社會高度關注的鄭州“地王”藍堡灣崩盤事件中,河南宋基投資公司便是債主之一,債權達數千萬元。
一些不愿透露姓名的業(yè)內人士介紹,僅在鄭州地王項目中,河南宋基公司的高息收入幾乎快與本金持平了。由于有河南宋基會的特殊背景,這家公司在當地民間借貸市場幾乎從無損失,一旦出現風險總能率先保全本金。
記者在調查中了解到,河南宋基會早先旗下曾有一批公司,以宋基會的背景開展經營業(yè)務,一度通過拉善款有提成的模式在運作;近幾年來,河南宋基會開始對這些公司進行清理整頓。但目前,河南宋基會旗下公司仍然數量不少,而且財務信息也與河南宋基會有共同特點:存在大量的應收款項。
記者在鄭州工商局查詢發(fā)現,近幾年來,宋基公司主營業(yè)務收入很少甚至為零,但每年都有上億元的應收、應付款項,包括與河南宋基會和其他宋基系公司之間的款項往來。再如宋基同濟置業(yè)公司,2010年主營業(yè)務收入為零,而應收款項中,年初為2億多元,年底就高達5億多元;另一方面,應付款一欄,年初達4.7億元,年底又增至近5.6億元。
記者為此又采訪了工商、稅務等部門的多位專業(yè)人士,他們表示,按道理基金會作為公益機構,財務應公開透明,而現在財務表現竟然比許多企業(yè)還要“復雜”,且大部分都是關聯公司“倒賬”,最終流向又不得而知。
采訪中,一些專家認為,從目前已經公開的信息,河南宋基會暴露出的這些問題已經損害到了政府的公信力和整個慈善事業(yè),有關調查組要查清其中是否存在腐敗等行為,并盡早向社會公布調查結果。同時,政府應著力加強監(jiān)管,完善相關法律法規(guī),督促慈善機構和組織的財務公開,規(guī)范其管理,形成慈善事業(yè)健康發(fā)展的良性循環(huán)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