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問:
妨礙員工漲工資嗎?
編輯:最低工資標準根據居民生活費用等因素的變化適時調整,的確能有效地改善低收入勞動者的生活。那么,對最低工資標準之上的勞動者工資,能不能也參照這種方式,由政府出面強制企業定期上調工資呢?
記者:據人社部有關負責同志介紹,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工資表現為勞動力的市場價格,企業依法擁有分配自主權,政府對企業的工資管理表現為宏觀、間接的調控。
具體說來,企業職工工資的增長主要取決于四方面因素:一是勞動力市場供求;二是勞動者本身的人力資本投入;三是企業效益;四是企業內部是否建立了集體協商機制等。政府的職能主要體現在:制定和調整最低工資等保障性標準,保證勞動者最基本的權益;通過建立工資協商制度來促使職工工資正常增長等。政府通常不會指令性地要求各類企業都按一個標準或比例漲工資,以免“管了不該管的事”而對經濟效率造成破壞。
編輯:那如果老板就是不給員工漲工資,把最低工資變成標準工資怎么辦?
記者:目前,國家正在大力推進工資正常增長機制的建立,也就是建立起一種企業職工工資隨經濟效益提高及其他有關因素變化而相應協調、合理、持續增長的制度化的運行方式,使職工工資保持一種長期的、常規的、動態的、持續的增長趨勢。
據介紹,這一機制的核心是建立以勞資雙方平等協商為基礎的職工工資共決機制,工資集體協商即其中主要方面。到去年底,全國經審核備案的工資集體協議近30萬份,已覆蓋職工2555.9萬人。各級政府還將通過經濟、法律、信息手段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促進職工工資共決機制的形成,使職工敢談、會談,企業愿談,最終談得攏。
與此同時,隨著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深入,勞動者的收入也有望得到進一步提高。對話人:編輯 苗苗 記者 白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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