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米書記”不被起訴“官復原職”掛橫幅放鞭炮慶祝
儋州市檢察院以“雖已犯罪,但情節(jié)較輕,影響不大”為由,于2010年1月25日,作出不起訴決定,黃石奎及黃志清被釋放。黃石奎一被釋放,有人就在居委會辦公樓及村里掛起“熱烈歡迎黃石奎書記返回就職”的橫幅,更在村里燃放鞭炮慶祝,燃放的鞭炮紙屑在地上都鋪了厚厚的一層。
有罪不予起訴,受害漁民很不解
黃石奎如此高調張揚的做法令漁民十分不滿,當地村民也議論紛紛。受害漁民們認為,政府下發(fā)的救濟糧被侵吞,嚴重損害了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形象,涉案金額近7萬余元,怎么叫“影響不大”!而且黃石奎等人采取欺上瞞下,甚至冒充漁民簽字等造假的手段,怎么會“情節(jié)較輕”!
檢察院:已重新立案調查
采用欺上瞞下,甚至造假的手段,將80多名漁民(船主)兩年共近6萬斤救濟大米去變賣的黃石奎、副主任黃志清等人,到底是因何原因被釋放?南海網記者采訪了儋州市人民檢察院相關負責人。
檢察院辦公室一負責人告訴記者,黃石奎之前的確被釋放。但該事件在網上引起了極大地爭議,漁民們也反映強烈,鑒于此,儋州市檢察院已重新立案,對該案作進一步調查。具體案情要問負責該案的負責人。
檢察院負責該案的一副檢察長告訴記者,該案目前還正在調查中,由于案件還在偵辦過程中,其它具體情況不便透露。(楊振東)
(本文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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