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繳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保險費,符合條件者每人每年將享30元的繳費補貼。16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臺新政,在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籌資方式上給予普惠式補貼。
據介紹,本市2008年已經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指導下在全國先行新農保試點,在籌資方式、制度模式、計發辦法等方面與《國務院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指導意見》的框架基本一致,而且基礎養老金在全國處于較高水平。但在籌資機制上,沒有對參保農民繳費期進行普惠式的補貼,只是對殘疾人參保給予了全額或差額補貼。
對此,昨日,市人力社保局宣布,本市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籌資機制進一步完善,參保人員在繳費期間,符合條件者將可享受由區縣財政給予的每年30元的繳費補貼,補貼年限最長不超過15年。相關負責人表示,繳費補貼由各區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在每年3月底前,將上一年度繳費補貼計入符合享受補貼條件的參保人員個人賬戶。個人繳費、集體補助、財政補貼分別記賬計息。今年已經參保繳費的,明年3月底前繳費補貼將計入個人賬戶,屆時參保者可通過對賬單查詢。此次財政將投入4300萬元。
據悉,凡是具有本市戶籍,男年滿16周歲未滿60周歲、女年滿16周歲未滿55周歲(不含在校生),未納入行政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或不符合參加本市基本養老保險條件的城鄉居民,且當年繳納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的人員,可按年享受繳費補貼。對于已經享受到市級全額或差額補貼的殘疾人以及之前已經享受了區縣補貼的參保人員,就不再二次享受繳費補貼。
據統計,本市已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已達155.9萬人,其中參保城鎮居民6.82萬,農民149.16萬,農民參保率達到90%。領取待遇人員12.03萬人,平均月養老金水平400余元。(記者 解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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