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昨日晚上深圳交警局的對外通報,事實是西鄉交警中隊個別領導沒有與上級部門溝通,就以中隊
名義出具報告,請示相關部門擬為陳錄生申報“烈士”。而寶安交警大隊經多次研究,并根據人民警察撫恤辦法的有關規定,認為陳錄生的情況與“因公犧牲”或“革命烈士”的規定情形不符,不具備申報“因公犧牲”或“革命烈士”條件。
而所謂的“申報烈士”只不過是西鄉交警中隊隊長謝飛勇安慰陳錄生家屬的話,并未正式向上級打報告。目前,謝飛勇已被停止執行職務。記者昨日到西鄉交警中隊時,未等到謝飛勇。一位交警隊員告訴記者“謝隊長一大早就到市交警局開會了,一直未歸”。
在交警中隊大樓的大堂里,陳錄生的照片仍然掛在公告欄內,相片與十幾名“初級警員”排列在同一行,但職務一欄已成空白。而在大樓對面,記者看到陳錄生家屬設置的“靈堂”仍未撤走,靈堂由一個藍色的架子搭建而成,架子下擺著一張小桌子,桌子上還有幾個水果。桌子旁邊則有一個爐子,地上還殘留著爆竹。
死者家屬:
或仍住在西鄉交警中隊
根據知情人士透露,陳錄生的家屬目前就住在西鄉交警中隊大樓的401房和402房。
當記者根據線索上到該樓的4樓時,看到一位七八歲左右的男孩正在樓道里玩耍,男孩見到記者后掉頭跑進了401房。記者迅速跟上,在男孩關門的瞬間看到房內至少還有五六個人,之后記者不斷敲門,卻沒有得到任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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