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桂林市共向30萬城鄉困難群眾發放低保金1.83億元,比上年多發放7288萬元,也創桂林市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來,單年發放低保金額之最。這是記者昨日從市民政局獲悉的。
據統計,去年,桂林市累計發放城市低保金1.01億元,城市低保保障人數每月保持在6.8萬人左右,城市低保月人均補差達128元,比上一年提高31元,全年累計發放金額比上年提高了27.4%;農村低保方面,全市累計發放8200多萬元,保障人數每月保持在23萬人左右,月人均補差達31元,比上一年提高15元,累計發放金額是前一年的165%。
據有關負責人介紹,去年低保金發放大幅度提高,主要得益于城市及農村低保平均補差標準的大幅度提高。桂林市自1996年實施城市低保以來,市區保障標準經歷了120元、153元、160元、185元、210元和225元。尤其是去年,桂林市首次在一年內兩次提高城市低保補差標準,由2007年的每人每月18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25元,是提高標準最多的一年。
2007年7月1日,桂林市全面實施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將農村“三無人員”等4類難以維持基本生活的農村特困群眾,納入農村低保范圍。該制度實施1年多以來,在保持23萬農民享受低保的基礎上,不斷增加每個人的補差數額,農民平均每月獲得的低保金從最初的12.50元上升到現在的31元,他們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莊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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