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中午,在太原市傳染病醫院婦產科病房里,剛做媽媽的小劉(化名)艱難地從床上下來,抱起正在哭鬧的女兒。她告訴記者,這里的醫護人員數量畢竟少于普通醫院,有些事情只能自己做。然而,她只能選擇在這里生產,因為她是乙肝病毒攜帶者。
近日,山西省太原市衛生局下發了一份《太原市衛生局關于加強乙(丙)肝病毒攜帶者和乙肝孕產婦歸口管理的通知》,規定乙(丙)肝病毒攜帶者和乙肝孕婦不能到普通醫院生產,而只能到太原市傳染病醫院生產。這一紙紅頭文件引起軒然大波,很多乙肝病毒攜帶者認為,這一規定使乙肝病毒攜帶者孕產婦失去了在普通醫療機構生產的權利,是一種公開的歧視。
紅頭文件規定:非定點醫院不得收治乙肝孕婦
這份通知指定太原市傳染病醫院為乙(丙)肝病毒攜帶者和乙肝孕產婦定點收治醫院,統一接收各醫療保健機構臨床診斷的乙(丙)肝病毒攜帶者和乙肝孕產婦,并負責其孕前咨詢、孕期保健、孕產婦分娩、產后康復、母嬰阻斷等工作,其余醫療保健機構不得收治患有乙(丙)型肝炎和乙(丙)肝病毒攜帶者的孕產婦,不得為她們接生。
“我國是乙肝病多發的國家,要想實現衛生事業十一五發展規劃目標,必須采取有效措施。”近日,山西省太原市衛生局疾病預防控制處的周處長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采訪時說,乙肝傳播的重要途徑是母嬰傳播,所以,讓乙肝患者及病毒攜帶者定點生產,可以有效控制母嬰傳播。”她告訴記者,這是一種普遍的做法,許多地方已經明確立法規定,“并非只有我們一家”。
周所說的衛生事業十一五規劃是指衛生部2006年發布的《2006~2010年全國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規劃》,其中提到,到2010年,我國要實現全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攜帶率降至7%以下,5歲以下兒童乙肝表面抗原攜帶率降至1%以下。太原市衛生局發布這一文件,正是為了實現該目標而提出的控制乙肝傳染措施。
但記者看到,這份文件中列出的防治策略與主要措施中,并未提到乙肝孕婦定點收治。而據衛生部調查,目前全國59歲以下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攜帶率為7.18%,1歲至4歲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攜帶率已降低至0.96%。專家分析認為,中國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規劃提出的5歲以下兒童乙肝表面抗原攜帶率低于1%的控制目標已經實現。按照當前的控制策略,保持目前的乙肝疫苗接種率,到2010年,中國一定能實現將全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攜帶率控制在7%以下的目標。
“太原市衛生局這種急功近利的行為,實際上不能起到什么作用,卻有很壞的社會影響。”“肝膽相照”論壇版主、北京益仁平中心總協調人陸軍說。他告訴記者,乙肝傳染公認的途徑只有血液傳播、性傳播和母嬰傳播,我國目前已有較成熟的母嬰阻斷傳播技術,在一般醫院都可實施,并不需要到專門的傳染病醫院。而《傳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辦法》和《醫院感染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也規定了防止乙肝在醫院內交叉感染的方法,任何一家醫院,只要貫徹落實這些文件,就可以很好地防止乙肝母嬰傳播和感染。所以,太原市衛生局禁止乙肝孕婦在普通醫院就診的通知,“完全沒有醫學上的科學根據,也沒有任何一部法律授權該局作出這樣的規定”。
據了解,按照太原市政府要求,政府主管部門的文件簽發后,應在15日內向市政府備案。然而,據有關媒體報道,太原市衛生局出臺的這個“紅頭文件”,并未按照要求向市政府備案。這就意味著,簽發于7月2日,已下發至太原市下轄各區縣衛生局、醫療機構、衛生監督所等多個下屬機構的“紅頭文件”,雖“出生”了1個多月,仍是個“黑戶”。太原市政府法制辦相關負責人表示,市政府法制辦將盡快對該文件核實、審查,一旦發現其有違規之處,將責令整改,否則將予以撤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