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發布《關于北京奧運會殘奧會期間加強汽車租賃安全管理的通告》,即日起至9月20日止,公民租賃汽車應當出示本人身份證件和駕駛證;外國人租賃汽車應當出示本人護照、中國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證件。
從事汽車租賃的經營單位和個人應自通告發布之日起10日內,執營業執照副本到營業地當地公安機關辦理備案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