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上午,拉薩市中級人民法院舉行公判大會,對拉薩“3.14”打砸搶燒嚴重暴力事件中的部分犯罪案件依法進行了公開宣判。據悉,此舉在拉薩“3·14”事件發生以來尚屬首次。 中新社發 青陽多旦 攝
中新網4月29日電 據外交部網站消息,2008年4月29日下午,外交部發言人姜瑜在例行記者會上答問時表示,中國政府在處理“3.14”事件中一直本著依法、正當原則,在整個處理過程中采取了克制、寬大和包容的態度,一些情節較輕、自首的人員已經被釋放。
姜瑜同時也指出,觸犯了法律,就要受到法律的懲處,不管在中國還是其它國家都是如此。我相信有關部門會區別性質和情節,依法、公正、妥善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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