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已開始探索建立和諧社會評價指標體系,今后將定期開展市民個人幸福指數的研究。20日召開的北京市年度統計工作會議上,該市統計局局長崔述強稱,“十一五”期間,北京市將建立和諧社會評價指標體系,其中就包含有關市民幸福感研究(據2月21日《新京報》)。
其實,早就有有識之士建議將“公眾快樂度”納入社會發展的考核評價指標體系,道理是極其淺顯的,假如一個社會盡管經濟快速發展,物質文化生活不斷豐富,但人們缺乏基本的幸福感,精神上很郁悶,誰能說這個社會就發展進步了呢?北京市將市民幸福感納入諧社會評價指標體系,著實是為市民辦了一件大好事、大實事,值得推崇。
幸福感是什么?幸福感就是一種心理感受和體驗。醫學專家洪昭光教授認為,人的幸福沒有一個絕對的標準,心態平衡才會有幸福感。可見,幸福感因人而異,沒有具體的固定標準。為此,有人可能會說將幸福感納入和諧社會評價指標體系沒有抓手,虛頭巴腦的,是一個虛問題。其實不然,民聲民意本身就是最好的考核指標,更何況評價指標不單純是一個指數,更是一個價值導向和行為導向,事關政府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建設發展方向,絕對是一個大問題。
將幸福感納入和諧社會評價指標體系,表現了政府對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問題實實在在的關心與關注,反映了政府以人為本執政理念,是政府執政為民的具體行動。事實上,為人民群眾謀利益,心系人民群眾的安危,營造幸福快樂環境,是最現實最得人心的愛民工程、惠民工程,這也是和諧社會的奮斗目標。然而,人們總是能夠聽到一些官員不停地喊要把人民群眾的呼聲作為改進工作的第一信號,把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作為第一職責,把帶領人民群眾脫貧致富作為第一政績,云云,可實際工作并不怎么樣,非但沒讓人民群眾感到幸福,反倒心里添堵,民怨四起,誰能說這就是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呢?社區“兩搶一盜”不斷、女士晚上不敢走路、上班對家居安全提心吊膽、對日常生活必需品心里沒底,等等,誰能說人們有幸福感呢?在這個問題上,真的應該好好向北京市政府學學,盡快把人民群眾的幸福感納入視野,納入工作。
幸福感是一個動態性的概念,也是一個“易碎品”,幸福總是相對的,此時幸福未必彼時也幸福,今天幸福也不等于明天也就幸福。不要說不同人群有著截然不同的幸福觀和幸福側重點,就是在不同時期不同階段的不同情況下,公眾對幸福也有不同的理解和期待。因此,構建和諧社會需要在讀書、就業、生產、治安、環保、醫療、食品衛生等方面齊抓并舉,相得益彰,共同進步,不斷發展。否則,就會讓群眾缺乏真實完整的幸福感。
當然,將市民的幸福感納入評價指標體系并不是最終目的,讓市民始終保持快樂幸福才是惟一追求,大量有工作要體現在落實上。因此,有關幸福感指標就不能僅僅是寫在紙、說在嘴上、貼在墻上,而是變成執政為民的具體行動,用指標指引,靠指標促進,依指標落實,將指標化作人民群眾舒心的笑臉,讓人們笑口常開。(作者:徐云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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