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西煤炭業整合。
2009年7月山西省11個市的兼并重組整合方案通過審查,8月全部完成兼并重組的協議簽訂工作,9月新的企業主體入場開工,新建擴建礦井的基本建設全面推開,10月底基本完成主體企業到位和證照過戶換發工作,11月份全部通過驗收。截至11月30日,在全省資源整合保留煤礦1064個中有776個已拿到采礦許可證。
山西省資源整合確定了八大整合主體,分別為同煤集團、焦煤集團、潞安集團、陽煤集團、晉煤集團、煤運集團、山煤集團和中煤平朔。焦煤集團和潞安集團下屬的上市公司西山煤電和潞安環能也直接參與了整合。
2.瓦斯爆炸事故。
2009年2月22日凌晨2時23分山西省西山煤電集團屯蘭煤礦南2采區發生瓦斯爆炸事故。事故發生時,井下當班工人共有436人,遇難的74人包括升井后死亡和井下遇難者。
11月21日2時30分,黑龍江省龍煤控股集團鶴崗分公司新興煤礦發生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事發當時在井下作業的528名礦工,最終遇難108人。
3. 成品油稅費改革。
國務院決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實施成品油稅費改革,取消原在成品油價外征收的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等六項收費,逐步有序取消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
國務院同時決定,將價內征收的汽油消費稅單位稅額每升提高0.8元,即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消費稅單位稅額每升提高0.7元,即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消費稅單位稅額相應提高。
4.成品油價格調整。
5月8日,國家發改委發布《石油價格管理辦法試行》,《辦法》明確提出,“國內成品油價格以國際市場原油價格為基礎,加國內平均加工成本、稅金、合理流通費用和適當利潤確定。當國際市場原油連續22個工作日移動平均價格變化超過4%時,可相應調整國內汽、柴油價格。”
5.鐵礦石談判。
鐵礦石談判失敗,并牽出“胡士泰案”等鋼鐵行業多年的積弊。
6.產能過剩。
8月7日,鋼鐵水泥等行業被國務院常務會議定調為產能過剩。鋼鐵行業兼并重組序幕拉開。
7. 電價改革。
10月,發改委和電監會聯合制定《關于加快推進電價改革的若干意見征求意見稿》,明確改革的必要性,確定改革目標和原則,并提出電價改革的七個重點任務。
8. 非民用電提價。
國家發改委宣布,從11月20日起全國非民用電價每度平均提高2.8分錢,暫時不對居民電價進行調整。
9.新能源“過剩”。
新能源行業設備存在過剩問題。
10.太陽能光電建筑財政補助。
3月,財政部聯合住房城鄉建設部等中央部委發布了《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關于加快推進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的實施意見》,支持開展光電建筑應用示范,實施“太陽能屋頂計劃”,城市光電建筑一體化應用,對農村及偏遠地區建筑光電利用等給予定額補助,2009年補助標準原則上定為每瓦補貼20元。
(本報記者王松才根據公開資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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