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是煤炭資源大省,全省已探明煤炭資源儲量占全國總儲量的27%,截止2009年3月,全省共有各類煤礦2005座,煤炭總生產能力9.69億噸。根據《國務院關于促進煤炭工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山西省在臨汾市試點的基礎上,相繼出臺了《關于推進煤炭企業資源整合和有償使用的意見》、《關于加快推進煤礦企業兼并重組的實施意見》。全省所有非國有煤礦和市營以下煤礦過去無償取得的煤炭礦業權,全部實現有償使用。到2010年底,全省礦井數量將壓到1000座,兼并重組整合后煤礦企業原則上不低于300萬噸/年,礦井平均生產能力達到90萬噸/年,且全部實現以綜采為主的機械化開采;到2015年,煤礦數量將壓減到800座左右,礦井單井平均生產能力達到120萬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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