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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堅持協調發展,優化結構布局
全面統籌基本公共服務均衡發展,推進優勢區域率先發展,加大力度扶持薄弱區域,進一步提高投資效益,不斷提升發展質量。
統籌推進區域發展。努力打造以拉薩為核心,輻射日喀則、山南、林芝、那曲的3小時經濟圈。拉薩建設國際旅游文化城市和面向南亞開放的中心城市。日喀則建設面向南亞開放的前沿區和重要的商貿物流中心。山南建設藏中清潔能源基地。林芝建設國際生態旅游區。昌都建設藏川滇青四省區交界區域經濟中心和“西電東送”接續基地。那曲建設高原生態畜牧業基地和羌塘野生動物國家公園。阿里建設岡底斯國際旅游合作區,打造朝圣之旅黃金線路。加大對邊境地區、高寒地區扶持力度。深入實施興邊富民行動,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
統籌推進新型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堅持以人為本,著力提高城市發展持續性、宜居性,實現生產空間集約高效、生活空間宜居適度、生態空間山清水秀。堅持規劃先行,注重民族風情、彰顯地域特色,著力推進地縣行政中心、特色小鎮、骨干公路節點小鎮和邊境小鎮建設,增強城鎮綜合承載和區域輻射能力。加強城鎮市政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主要縣城建成供排水和污水處理設施,所有縣城、主要鄉鎮和重點旅游景區建成垃圾填埋場,加大舊城區、棚戶區改造。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積極穩妥推進農牧區人口向城鎮適度聚集,城鎮化率達到30%以上。推進“多規合一”,促進發展規劃、基礎設施、基本公共服務向農牧區延伸,逐步縮小城鄉差距。繼續深入實施“八到農家”工程,不斷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加大傳統村落民居和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力度,建設美麗宜居鄉村。
統籌推進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全面落實軍民融合發展戰略,堅持發展和安全兼顧,把國防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體系,在交通、能源、通信等重大基礎設施中落實國防需求,筑牢國家安全屏障。廣泛開展全民國防教育,健全國防動員體系。加強人民防空工作,推進預備役部隊建設。深入開展軍民共建和“雙擁”活動,鞏固發展軍政軍民團結。
三、堅持綠色發展,建設美麗西藏
堅持生態興藏、生態富民,保護與發展并重、污染防治與生態修復并舉,著力建設重要的生態安全屏障,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
實施主體功能區戰略。嚴守生態保護底線,不越紅線,不觸高壓線,優化國土空間開發,構建科學合理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全面落實主體功能區規劃,加強重點生態功能區建設,規范各類自然保護區管護,加大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力度。完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加快建立濕地、水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推進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和國家公園建設。
加強生態保護與建設。大力實施西藏生態安全屏障保護和建設規劃。扎實推進“兩江四河”造林綠化工程,加強天然林、重點公益林保護,開展退耕還林、退牧還草、人工種草。加強江河源頭區、生態脆弱區、重要高原湖泊和水源涵養區生態保護。加強土地、草原、森林征用監督管理。加大廢棄礦區和濕地生態環境修復力度。推進雅江中游土地沙化、藏西北荒漠化、藏東南水土流失和小流域綜合治理。
加大環境綜合治理力度。全面實行生態環境保護目標管理。嚴格實行礦產資源勘查開發自治區政府“一支筆”審批和環境保護“一票否決”制,嚴禁“三高”項目。建立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離任審計制度。推進全區環境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和地市環保機構改革,建立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的績效考核與動態監測機制。深入實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推進林政管理規范化、法治化,不斷提高林地保有率。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推進交通干線、旅游景區景點、村鎮周邊環境綜合治理。科學利用自然資源,大力發展生態經濟,推進綠色低碳循環發展。主要污染物和碳排放總量、單位生產總值能源和水資源消耗量控制在國家核定范圍內,城鎮環境空氣質量優良率保持在95%以上。
四、堅持開放發展,深化互利合作
緊緊圍繞“一帶一路”戰略,以構建包容開放合作的政策體系為突破口,以對內開放為重點,加快建設面向南亞開放的重要通道,大力發展開放型經濟。
擴大對內對外開放。把中國西藏旅游文化國際博覽會培育成我區開放發展新引擎,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全國輻射力、區域帶動力的交流合作高端平臺。推進基礎設施互聯互通,促進周邊省區一體化。積極參與孟中印緬經濟走廊建設。積極推進環喜馬拉雅經濟合作帶、吉隆跨境經濟合作區建設。優化對外開放口岸布局,重點建設吉隆口岸,加快發展普蘭口岸,恢復開放亞東口岸,推動建設陳塘、日屋口岸。支持喜馬拉雅航空公司拓展國際航線。制定優惠政策,積極引進大企業、大集團進藏興辦實體、投資創業。
做好受援工作。用好對口支援優惠政策,做好經濟、教育、衛生、科技、就業、干部人才援藏受援工作。堅持精準援藏,統籌援藏資金和項目重點向脫貧攻堅傾斜。鼓勵中央援藏企業和對口援藏省市大型企業與區內企業開展合資合作。與對口支援省市共同建設產業合作示范園區。鼓勵優秀援藏干部和技術人員長期留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