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 1 差異與創新:小額信貸“瓊中模式”與“格萊珉模式”
小額信貸在扶貧效果和可持續性方面取得的成功,為金融支持低收入群體擺脫貧困惡性循環拓展了思路。瓊中縣作為海南省小額信貸實踐的先行地區,2008年創新發展出兩種小額信貸模式——“瓊中模式”和“格萊珉(GB)模式”,初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值得總結和優化。
“瓊中模式”--“瓊中模式”是由瓊中縣政府和瓊中農村信用聯社合作探索出的“特色經濟+小額信貸+政府引導”三位一體的小額信貸創新模式。其制度創新點主要體現為:機構創新,由政府主導構建縣、鄉、村三級小額信貸服務網絡;操作方式創新,由政府專項基金擔保為增信手段,通過農民專業協會利用本地資源優勢,指導農民發展養蜂、養蠶、養山雞、種植橡膠等特色產業,擴大小額信貸的需求。貼息方式創新,在直接貼息到戶的基礎上,設立按還款情況決定貼息比例的動態、正向激勵貼息機制,增強對農戶還貸的差別激勵;征信機制創新,定期開展“信用村”、“信用戶”評定,并根據信用評定情況實施激勵性措施。
“格萊珉(GB)模式”--海南省GB模式試點2008年4月在瓊中縣農信社正式啟動,由孟加拉格萊珉銀行對項目提供技術支持和指導。瓊中試點項目基本遵照了經典的GB模式,以貧困農戶中的婦女為主要承貸對象,發揮借款小組的組織優勢,通過小組推薦監督,中心會議制度進行貸款經營管理,小額短貸、整貸零還,連續貸款等。并根據國內特點,試點項目將GB模式的強制儲蓄措施改為自愿儲蓄方式。目前,項目組已經在屯昌縣擴大推廣,并取得成效。
兩種模式的差異與創新比較分析--“瓊中模式”與“GB模式”存在一些共同的經驗:貼近農戶,加強激勵,注重發揮貧困群體的內部監督約束功能。差異之處在于:“瓊中模式”政府在制度設計、培訓引導、貸款審批、貼息支持等方面均發揮著主導作用;而“GB模式”主要發揮了貸款人低成本、高效率技術和借款人私人信息優勢和內部監督作用,有較強的商業獨立性和持續性。綜合兩種模式的優點,合理發揮政府影響和市場力量,成為因地制宜完善小額信貸模式的關鍵點。下一步的試點和推廣需要關注以下幾點:一是借鑒GB模式小額信貸技術,保持小額信貸業務操作的相對獨立性。政府外力過多介入具體業務操作,易造成金融機構的依賴性,其制度設計難以轉化為市場內生性動力。而且,政策的轉變和領導人的變更可能對業務發展帶來不確定性,甚至風險。二是發揮信貸服務網絡的信息優勢。就瓊中GB試點情況來看,高信息成本可能成為項目盈利的制約因素,應充分利用“瓊中模式”政府建立的小額貸款服務網絡,協助貸戶的信息初步采集及信息服務工作。三是借鑒“瓊中模式”經驗,政府積極引導、支持農村專業協會的建立和運作,發揮農戶、行業性自治組織的生產、技術優勢,在生產項目技能培訓、市場信息引導方面需給予農戶更多的專業支持,通過農戶生產技術、經營效益的提升,降低小額信貸的風險。
5.人民幣貸款利率水平前高后低,降息效應明顯。2008年前三季度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利率水平穩中小幅上升,四季度受五次下調貸款基準利率的影響,各期限貸款實際利率快速下降,降息效應明顯。為應對同業競爭,金融機構普遍采取了減少上浮利率的方法,2008年執行上浮利率的貸款比重比上年大幅減少19.3個百分點(見表3)。貸款利率水平下行、上浮利率貸款占比下降有利于降低企業的財務成本。
6.銀行改革繼續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進度加快。2008年,農業銀行海南省分行高標準、高質量完成審計評估等多項改革基礎性工作,順利實現不良資產剝離,年末不良貸款率降至4.2%,財務狀況顯著改善。轄內其他已改制國有商業銀行省分行進一步深化改革,管理水平、盈利能力和抵御風險能力不斷提升。國家開發銀行海南省分行繼續加強內部管理,提升資產質量,為商業化改革做好全面準備。農村信用社改革進度加快,2008年末專項票據已經發行完畢,各縣(市)農村信用社全面啟動統一法人改革。同時,農村信用社抓清收、夯基礎、筑平臺、強管理,資產質量、經濟效益有所好轉,支農力度不斷加大。
(二)證券市場整體低迷,融資渠道有新突破
2008年,受資本市場深度下探的影響,海南省證券市場整體低迷,營業收入和盈利能力大幅下降。全省2家法人證券公司和22家證券營業部凈利潤同比分別下降78.3%和58.9%。4家期貨公司資產規模小,盈利模式單一,僅有一家盈利。
2008年,全省國內股票市場融資功能弱化,籌資總額為2.4億元,同比減少11.6億元,年內未發行新股??赊D換債券和境外融資實現突破,邁出了拓展融資渠道的可喜一步,其中可轉換債券發行8.2個億元,境外融資實現0.3億元(見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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