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西部地區外商投資行業分布情況
與中部地區一樣,外商在西部地區的投資也主要集中在制造業、房地產業、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居民服務及其他服務業, 1997-2006年間,西部地區這四個行業實際吸收外商直接投資金額占西部地區實際使用外資金額的比重分別為48.82%、17.81%、8.69%和6.78%,其比重之和達到82.1%。另外,西部地區的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也相對吸收了較多的外資。與東部地區外商直接投資高度集中在制造業(比重高達66.99%)不同的是,盡管西部地區外商直接投資也高度集中在制造業,但以實際吸收外資量來衡量,集中度不但遠低于東部地區,而且比中部地區(比重為55.49%)還少6.67個百分點,比重僅為48.82%。值得注意的是,西部地區農、林、牧、漁業吸收外商直接投資占西部地區利用外資總量的比重高于東部和中部地區,實際吸收外資的比重達到2.87%(表6.4.3)。
2006年西部地區外商直接投資農、林、牧、漁業領域新設立企業數、合同外資金額、實際使用外資金額占西部地區外商投資企業總數、合同外資總額和實際使用外資總額的比重分別為5.83%、5.22%和2.80%。
2006年制造業領域吸收外商直接投資所占比重最大,新設企業數、合同外資金額和實際使用外資金額占西部地區外商投資企業總數、合同外資總額和實際使用外資總額的比重分別為44.46%、42.98%和44.30%。
2006年西部地區吸收外商直接投資較多的行業還有房地產業和燃氣電力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這兩個行業實際吸收外商直接投資額占西部地區實際使用外資金額的比重分別為27.48%和7.81%。
2006年西部地區吸收外商直接投資主要集中在制造業、房地產業和燃氣電力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這三個行業領域實際吸收外商投資金額占西部地區實際吸收外資金額的比重達79.59%(表6.4.4)。
(四)西部地區外商投資方式情況
1998-2006年間,中國西部地區累計實際使用外資金額中,以中外合資企業方式進行的投資所占的比重為45.06%;以中外合作企業方式進行的投資所占的比重為14.17%;以外商獨資企業方式進行的投資所占的比重為39.38%;以外商投資股份制企業方式進行的投資所占的比重為1.39%。從上述累計統計數據來看,西部地區以中外合作企業方式進行的外商投資的比重比中部地區更高,而以外商獨資企業方式進行的外商投資的比重則比中部地區更低(表6.4.5)。
2006年,西部地區實際使用外資金額中,以中外合資企業方式進行的投資所占的比重為34.78%;以中外合作企業方式進行的投資所占的比重為4.66%;以外商獨資企業方式進行的投資所占的比重為59.76%;以外商股份制企業方式進行的投資所占的比重為0.80%。與累計統計數據相比,2006年西部地區以外商獨資企業方式進行的外商投資的比重已經超過以中外合資企業方式進行的外商投資的比重,以中外合作企業方式進行的外商投資的比重也相對較低整體市場環境正在趨于改善(表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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