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6日電 今后,在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援和重大地震災害搶險救援中,國家安監總局、中國地震局將可以商請對方調集救援隊伍參與救援。
據國家安監總局網站消息,2月5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與國家地震局在京舉行簽字儀式,共同簽訂建立應急聯動機制協議。
此舉是繼2008年1月7日安監總局與中國氣象局、國家海洋局簽訂建立預警工作機制協議后的又一項舉措。
據了解,今后在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援和重大地震災害搶險救援中,地震局將負責以電話、傳真的方式向安全監管總局(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值班室)通報地震監測及震情信息,信息內容主要包括地震災害預警、發生、影響范圍和發展趨勢;安全監管總局接到地震局通報的預警信息后,立即按照有關程序進行應急響應,直至預警解除。
雙方將聯合組織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與地震預警保障研究工作;進一步加強地震災害預警及應急救援、培訓、演練合作機制建設;建立定期會晤與熱線聯系制度;通過組織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和礦山、?;肪仍犖橄嗷ビ^摩培訓、聯合演練及比武競賽等活動,以及組織召開技術交流會、工作研討會等形式,共同探討加強地震災害預警工作機制;聯合推動有關省、市、縣三級安監部門和地震部門加強合作,逐步建立和完善省、市、縣三級地震災害應急聯動工作機制。
此次與國家地震局簽訂應急協調聯動機制協議,將進一步完善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自然災害預警工作機制,標志著安全監管總局與地震局雙方下一步將以交流信息、資源共享、優勢互補、注重實效、穩步推進為原則,積極開展各項合作,建立長期、穩定、可靠的地震災害預警信息交換與共享機制以及救援隊伍應急聯動工作機制,為安全生產、地震災害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準確全面的預報預警信息和應急資源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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