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全國人大防震減災法立法調研組抵達四川,并就修訂防震減災法召開立法調研座談會。四川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副省長魏宏在座談會上介紹了我省汶川地震和攀枝花—會理地震災情和抗震救災及災后重建工作情況,四川省各廳局相關負責人發表了對防震減災法的修訂意見。
地震長期預測意見應解密
“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制度是防震減災法創立的一項基本法律制度,劃定重點地震監視防御區所依據的是地震長期預測結果,有足夠的科技支撐,但按照現行的防震減災法,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范圍屬于機密”,魏宏建議將這一機密解密,與公眾見面,以利于政府部門規定防御措施和社會采取積極的防范措施,擴大防震減災的公共參與。
全面加強防震減災法律體系建設
地震作為嚴重自然災害之一,具有破壞力特別強、波及面特別廣、次生災害特別多、抗震救災難度特別大和周期特別長等鮮明特點。魏宏在座談會上指出,要依法防震減災,不僅要有一部與突發事件應對法相銜接的防震減災的基本法律作保障,同時也要求對涉及防震減災各個環節、各個領域制定和完善部門規章及地方法規,“可以說,這實際上是一個多層次的法律系統工程,建議防震減災法中對此提出要求,希望全國人大加強對我省這方面立法工作的指導。”
地震短期臨震預報不宜規定過細
四川省地震局局長、黨組書記吳耀強在發言中說,地震預報尤其是短期臨震預報尚是世界科學難題,我國現行的防震減災法規定的預報管理體制尤其是短臨預報超出了現實工作水平,易造成公眾錯覺,以為地震預報解決了。“公眾往往認為,政府在地震發生前就應該做出預報,但現實情況是地震預報尤其是短臨預報還處于探索研究階段,實現成功預報的概率還很低”,吳耀強希望新修訂的防震減災法不要對地震預報的發布做出過細的明確規定。
加大地震保險制度推行力度
據了解,我國現行的防震減災法中規定國家鼓勵單位和個人參加地震災害保險,但事實上,由于地震災害的巨災性、小概率和非均勻性等原因,我國地震財產保險業務并未廣泛開展。“防震減災法在修訂中能不能做出類似交強險的法律規定?或者能不能明確給予特殊的財政政策支持,以大力推行地震保險?”吳耀強表示,如果地震保險業務能夠得到更好的推廣,地震受災群眾將得到更加及時的救助,政府的壓力也會得以減輕。
發揮群測群防作用
四川省人民政府應急辦副主任范德榮在座談會上說,群測群防是我國防震減災工作的一大特色,可以彌補專業臺網和觀測手段的不足,提高我國地震監測預報的能力。群測群防隊伍熟悉當地情況,同當地政府關系密切,也接近震區,與專業隊伍相比存在諸多有利因素。“地震前兆和臨震異常往往只有一兩天,甚至幾個小時,群測群防隊伍及時發現并核實后能夠迅速將信息傳遞給專業地震部門,幫助他們發布短臨預報”,范德榮建議防震減災法在修訂中應加大對群測群防工作的推廣。
四川省水利廳、環保局、通信管理局、省人民政府法制辦、財政廳、民政廳、衛生廳、文物考古研究院和交通廳等也在座談會上提出了對防震減災法的修訂意見。
全國人大防震減災法立法調研組成員包括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教科文衛委員會主任委員白克明,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錫榮,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教科文衛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徐榮凱,部分全國人大專委會委員和工作人員,中國地震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劉玉辰,中國地震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修濟剛。
四川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副省長魏宏,四川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副主任甘道明,四川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宇坤,四川省人大常委會秘書長、辦公廳主任袁本樸,四川省人大常委會部分委員和部分專委會委員、副主任委員,四川省部分廳局負責人參與座談。 (曾燕伶 姚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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