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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發展門戶網訊(實習生劉美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發布的信息:
近一時期,關于計劃生育政策的討論很多,一些新聞媒體也在關注“放開二胎”話題,在社會上引起了廣泛議論。一些群眾誤以為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要放松了,一些群眾也疑惑:既然我國已經進入了低生育水平國家的行列,為什么還要實行計劃生育,穩定現行生育政策?
第一,計劃生育是我國長期堅持的基本國策,穩定現行生育政策是黨中央、國務院的重大決策
我國憲法規定:“國家推行計劃生育,使人口的增長同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相適應。”
2001年12月29日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進一步明確,“實行計劃生育是國家的基本國策”,“國家穩定現行生育政策”。
2006年12月17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中發[2006]22號,以下簡稱中央《決定》)再次強調,“必須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和穩定現行生育政策不動搖”。
目前,我國的生育水平雖然已經降至更替水平以下,但由于人口基數大,人口低增長率與高增長量將長期并存。
未來十幾年,我國人口總量仍將保持持續增長的態勢,預計每年凈增人口在800萬人到1000萬人之間,總人口到本世紀30年代中期將達到峰值15億人左右。
我國人口多、底子薄、人均資源相對不足的基本國情沒有根本改變。
人口問題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長期面臨的重大問題。任何認識上的偏差、工作的失誤和外部環境的不利影響都可能造成生育水平的反彈,影響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進程。
我國現行的生育政策是在綜合考慮國家長遠利益與群眾實際需求的基礎上,在30多年的計劃生育實踐中逐步形成的。為了做好新時期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中央審時度勢,科學編制了《人口發展“十一五”和2020年規劃》,作出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
中央態度非常明確,必須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和穩定現行生育政策不動搖。這是穩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礎和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