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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嬰”收養黑幕
被計生辦工作人員抱走的嬰幼兒,不僅僅是征收社會撫養費的籌碼。有知情者稱,每送一名嬰幼兒到福利院,計生干部可得到1000元甚至更多的回報。
但邵陽市福利院院長蔣德偉在接受財新《新世紀》記者采訪時,沒有正面回應這一說法。
邵陽市福利院能夠證實的是,在2002年至2005年間,隆回縣高平鎮民政辦、計生辦共送來了13名嬰兒,其中,一名男嬰被領回。其他未被領回的嬰幼兒,經民政公示程序被宣布為“棄嬰”后,進入社會收養程序——更多是涉外收養渠道。
“收養人要捐助一筆收養金。”蔣德偉說,正常的行情是,每收養一位中國孤兒(棄嬰),外國收養家庭通常需支付3000美元。在湖南省,民政廳收養中心接收到收養人捐助的收養金后,絕大部分回撥給福利院。
在此利益誘惑下,有人專事販嬰生意。2005年11月,湖南省本地媒體曾披露衡陽祁東縣一起團伙販嬰案,幕后指使就是衡陽市多家福利院。福利院與人販子互相勾結,收買嬰幼兒,并將其變為“棄嬰”,送入涉外收養渠道,從中牟利。
自2003年以來,衡南縣福利院“買進”嬰兒169名,衡山縣福利院“買進”232名,衡陽縣福利院“買進”的嬰兒最多,為409名。
經湖南省祁東縣法院的判決證實,為了多向境外輸送可供收養的嬰兒,衡陽市各福利院不但給職工下達搜尋嬰兒的任務,甚至主動通過人販子等各種中間人“收購”嬰兒。福利院至多支付兩三千元人民幣“買入”嬰幼兒,送養國外后即可獲得3000美元。
前述案件,撕開了“棄嬰”收養黑幕一角,福利院成為“洗白”人口販賣的合法中介。2006年2月22日,湖南省祁東縣法院公開審理這一福利院販嬰案時,引起海內外輿論嘩然。
巧合的是,前述衡陽市多家福利院瘋狂“買進”嬰幼兒的時間段,正是隆回縣各鄉村爆發“搶嬰潮”的時期。
2009年7月,中國媒體再次披露了計生部門將超生嬰兒搶送到福利院,并在涉外領養過程中牟利的事件。在貴州鎮遠縣,計生部門將交不出罰款的超生嬰兒強行抱走,送入福利院后再通過“尋親公告”等程序,將其變為“棄嬰”,多名嬰兒被送養到美國、荷蘭及西班牙等國。
與多年前衡陽市的多家福利院一樣,鎮遠縣福利院每送養一名嬰兒,亦可獲3000美元“贊助費”。
“棄嬰”制造鏈
為了將這些搶抱走的嬰幼兒變成合法“棄嬰”,高平鎮計生辦的工作人員偽造或編造了相關文件材料。
財新《新世紀》記者根據這些資料,就2005年計生辦抱走楊理兵女兒的案卷,進行了采訪核實。
當年,該案的案由系楊理兵“非法代養一個孩子”。立案負責人為時任主管計生工作的高平鎮黨委副書記劉述德,經辦人包括計生辦的劉唐山、李紅旺、羅偉等三人。在案卷中,包括了結案報告、立案呈批報告、綜合材料、分別對楊理兵父子的兩份訊問筆錄、楊理兵本人的申請書、民政辦證明、村委會證明、派出所證明、村干部證明等十份材料。
財新《新世紀》記者通過對相關當事人的采訪證實,除了高平鎮派出所出具的楊理兵登記結婚的證明是真實材料,其他九份材料均系編造或偽造。
在對“楊清正”的訊問筆錄中,文字資料顯示,“楊清正”承認撫養的女嬰為“兒子楊理兵從外面撿回來的”,并表示“聽人民政府處理”。在筆錄上,在多處簽字“楊清正”處,印上了鮮紅的指模。
但是,楊家人稱,高平鎮計生辦人員從未對楊父做過筆錄,而楊理兵的父親,正確的姓名應該系“楊親政”而非“楊清正”。
在對楊理兵的筆錄及其“申請”中,于2005年4月30日簽字且按指模的“楊理兵”稱,“我自愿申請將撿回的小孩送邵陽市社會福利院撫養,絕不后悔”。但事實是,女兒被抱走一個月后,身在深圳的楊理兵才得知這一消息。
“這全都是偽造的。”楊理兵對財新《新世紀》記者說。
“村干部證明”文件,是鳳形村支部書記“汪先姣”出具的。證明書稱,楊理兵在外打工時“撿到一個女孩,未取名,一直放在家里由他的父親代養。我村楊理兵還不符合收養條件,他父親又年事已高,無力撫養小孩”。
事實上,鳳形村支部書記汪先蛟的家,與楊理兵家隔著一座山。“我是給鎮里的計生干部說過,楊理兵家養著一個女孩,當時聽說好像是撿來的。”汪先蛟對財新《新世紀》記者說:“我當時不太確定情況。但這份證明肯定不是我寫的。”
看到記者提供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后,汪先蛟確認,“我的字不能寫那么好的。這個簽名、手印也都不是我的。我的名字是蛟龍的‘蛟’。”而“證明書”的落款是“汪先姣”。
在高平鎮向上級部門匯報的“計劃生育違法案件”中,與楊理兵的案卷一樣,相關材料中,當事人無一例外,均“承認”嬰幼兒是撿來的來歷不明的“棄嬰”。
對此,曾任高平鎮黨委書記的陳勇稱,被抱走的嬰幼兒是有親生的,但當時村民害怕繳納社會撫養費,同時又希望繼續生育男孩,因此都自稱是收養的。
時任高平鎮計生辦主任周小方說,生下女嬰的家庭,多將嬰兒放在親戚家撫養,以逃避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處罰。計生干部在執法時,村民不承認撫養的嬰幼兒是親生的。
但財新《新世紀》記者對案卷涉及的相關當事人進行采訪核實時,有血緣關系的撫養家庭,無一人自稱這些嬰兒是棄嬰。
“他們搶走的是我孫女啊!”為兒子周英河撫養孫女的劉素珍,回憶起孫女被抱走時的情形時失聲痛哭。她說,當時自己與孫女周娟被關在計生辦二樓,計生干部讓她在一份材料上按了手印,不識字的劉素珍不清楚上面寫的是什么內容。
對于偽造“棄嬰”文件一事,當年負責高平鎮計生工作的劉述德對財新《新世紀》記者稱,“不可能造假。”時任計生辦主任周小方則對財新《新世紀》記者說,對于抱走計生對象嬰幼兒一事,“當時已有結論,沒有他們(指尋找子女的家長——編者注)說的那些事。”
一夜出爐的調查報告
經邵陽市社會福利院證實,隆回縣高平鎮被計生部門帶走的13名嬰兒中,至少有7名是撫養家庭的親生骨肉。之后,家長們一直抗爭不止。
在“搶嬰潮”中失去孩子的家長們相互打聽,找到了遭遇相同的家庭。他們組成維權團體,向當地政府討要公道。
2006年3月10晚,隆回縣政府得知,多位被搶嬰幼兒的家長打算到北京上訪維權。時任邵陽市委書記盛茂林,邵陽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向才昂等人做出批示,要求隆回縣調查處理。
當晚,隆回縣縣委書記楊建新、縣長鐘義凡等人分別做出批示,要求成立調查組。次日上午,隆回縣從縣委辦、紀檢委、計生局、宣傳部等四部門抽調11名人員組成聯合調查組,由縣委辦副主任兼督察室主任陳云鶴帶隊,赴高平鎮展開調查。
時隔僅僅一天,2006年3月12日,聯合調查組的報告即出爐。調查組確認確有12名嬰幼兒被計生辦工作人員抱走。被調查的12戶村民分別為:合興村魏太喜、大石村袁明友夫婦、白地村王義娥夫婦、黃信村周樂平劉素貞夫婦、金鳳山村羅如冰、杏升村聶仙銀夫婦、金鳳山村周英喜夫婦、回小村袁家石、大田村周英明夫婦、鳳形村楊清正、上黃村袁國雄夫婦和毛坪村袁新權。
前述調查報告稱,被計生辦抱走的12名小孩中,11名不符合收養條件,又未辦理任何收養關系手續,屬于非法收養。“在非法收養人主動提出送社會福利院的情況下,全部移送邵陽市社會福利院撫養”。
調查組承認,只有袁新權與孫歌的女兒為“未婚先育”,“袁新權父子請求計生辦工作人員協助……將該女嬰送到邵陽市社會福利院。”
但是,經財新《新世紀》記者采訪核實,調查報告中涉及的12戶村民中,并非報告所稱“嬰兒或幼兒的來源情況說不清楚”。包括黃信村周樂平夫婦、鳳形村楊清正夫婦、上黃村袁國雄夫婦等家庭,其撫養的嬰幼兒均與自己有血緣關系。
其中,周樂平夫婦撫養的,是其兒子周英河夫婦所生的第一胎孩子;鳳形村的“楊清正”,撫養的是前述其子楊理兵的第一胎女兒楊玲;而上黃村袁國雄夫婦撫養的,是前述曾又東、袁贊華雙胞胎女兒中的姐姐。
在調查組所涉名單之外,財新《新世紀》記者通過對家長及當時嬰兒接生婆的調查核實,至少有七名被計生辦抱走的嬰幼兒與撫養家庭有血緣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