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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是不是“短命”規劃
北京的上一版總體規劃——1993年由國務院批復的《北京城市總體規劃(1991-2010年)》(下稱1993年版總體規劃)提出2010年城市人口規模為1250萬人,城鎮建設用地為900平方公里。但到2003年,北京市的實際常住人口達到1456萬人,城鎮建設用地突破至1150平方公里。
同樣的故事也出現在1983年由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復的《北京城市建設總體規劃方案》(下稱1983年版總體規劃)上。這一版總體規劃提出2000年全市常住人口控制在1000萬人左右,市區城市用地440平方公里。但到1986年,全市總人口就增至1000萬,比規劃年限提早將近15年;1989年,規劃市區用地規模由1980年的346平方公里增至422公里,趨于飽和。
“這兩次規劃因缺乏指導性,使城市建設超越規劃范圍而出現了無序蔓延的狀況。”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十一五”規劃項目、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教授劉欣葵等編著的《首都體制下的北京規劃建設管理》一書(下稱《首都體制》),對1983年版和1993年版的北京城市總體規劃作出評價。
由于人口規模和用地規模被迅速突破,上述兩版總體規劃成為“短命”規劃,期限未到即須重修。突破了人口規模不會直接導致規劃重修,只有用地規模被突破了,才構成重修理由。盡管人口規模的預測在規劃編制中舉足輕重,但總體規劃在執行過程中,其核心任務是引導城市建設布局和調整土地利用,建設用地一旦告罄,規劃便失去意義。
因此,人口規模被提前突破,并不意味著北京2005年版總體規劃被提前終結。這一版總體規劃提出2020年北京市建設用地規模可達1650平方公里,只有這一規模被突破了,才有理由開始新一輪總體規劃修編。
2003年,北京市城鎮建設用地約1150平方公里,人均建設用地約101平方米。其中,中心城人均建設用地約76平方米,遠郊區人均建設用地約162平方米。根據《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J137-90),首都和經濟特區城市的規劃人均建設用地指標宜在105平方米~120平方米之間確定。2005年版總體規劃采取了人均建設用地標準的最低限105平方米,體現了“嚴格控制城鎮建設用地規模的原則”。
城市的人口規模與其經濟規模、用地規模有著對應關系。在常住人口達到1972萬人的2009年,北京人均GDP首破1萬美元,實現地區生產總值11865.9億元,比上年增長10.1%。北京市的經濟增長與房地產業關系密切。2010年上半年,北京市一、二、三產業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分別為18.5億元、164.6億元和1973.1億元,占全社會投資比重分別為0.9%、7.6%和91.5%;在第三產業中,房地產開發投資完成額為1251.6億元,占第三產業投資比重為63.4%,比上年同期高出11.3個百分點。在這樣的經濟結構和發展趨勢之下,建設用地規模被提前突破,也不會令人驚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