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8月30日電(記者李菲、賈楠)記者從國家民委獲悉,2008年我國民族地區GDP總量已達30626.2億元,人均GDP近1.6萬元。
據介紹,改革開放以來,黨和國家堅持把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發展作為解決我國民族問題的核心,實施了一系列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發展的政策,如:西部大開發戰略、“八七扶貧攻堅計劃”、東部沿海發達地區和西部地區的對口支援行動、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規劃(2005-2010年)、“興邊富民行動”、少數民族事業“十一五”規劃等,都有力促進了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國民經濟的快速增長,這些地區的經濟增長率高于全國平均水平。
據統計,改革開放30年來,民族地區的GDP總量已由1978年的324億元增加到2008年的30626.2億元,按可比價格計算增長了17.4倍,年均增長10.2%。民族地區人均GDP已由1978年的248元增加到2008年的16057.2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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