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管縣”前一些地級市加快運作“縣變區” 專家建議——
“省管縣”改革中暫停“縣變區”
我國現有五級政府層級。從我們的行政框架上講,最終要把政府層級改革為三級,也就是中央、省和縣市。——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
縣改區這種區劃調整,在三級政府改革過程中,應當先暫停下來。 ——中共中央黨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
本報訊 據《大地周刊》報道,近日,財政部發布《關于推進省直接管理縣財政改革的意見》,明確提出了省直接管理縣財政改革的總體目標,即2012年底前,力爭全國除民族自治地區外全面推進省直接管理縣財政改革。
記者專訪了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中共中央黨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請兩位專家就“省直管縣”財政改革闡述觀點。
政府財政層級“簡五成三”
記者:財政部近日提出,到2012年底前將在全國大部分地區推進“省直管縣”財政改革。這項改革的核心內容是什么?
賈康:我國是世界上政府層級最多的國家,有五級政府層級。從國際經驗來看,政府層級越多,則要求有更多的稅種與之匹配,這樣有利于收入分配。我國現有22個稅種,與其他國家相比并不算多,將22個稅種在五級政府之間分配則更加困難。另外,從稅收的屬性和各稅種的不同特點來看,將稅源在三級政府間劃分相對容易,而在五級政府間劃分則較難。有鑒于此,政府財政層級改革顯得越來越迫切,其核心措施之一便是推行“省直管縣”體制,省和縣兩級政府之間直接搭建財力分配框架,并適時輔之以“鄉財縣管”體制,逐步將政府財政層級從五級簡化為三級。
記者:“首先實行財政‘省直管縣’,最后達到行政‘省直管縣’。”許多學者都持有這種觀點。財政“省直管縣”與行政“省直管縣”是什么樣的關系?
賈康:可以這樣說,“省直管縣”財政改革雖然僅僅限于財政體制,但它是“省直管縣”改革邁出的重要一步,為行政上的“省直管縣”體制奠定了基礎、創造了條件。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在有條件的地方,“省直管縣”將依法向減少行政層級的行政體制改革深化。
記者:有一種現象值得關注,“省直管縣”前一些地級市加快運作“縣變區”。
周天勇:一些地級市怕三級政府以后有一些縣脫離它們的管理,這樣就把縣改成區,以后永遠是自己管轄了。出于這么一個目的,全國許多地方的地級市掀起了縣改區的舉動。一些縣與地級市在空間上離得很遠,經濟上聯系不大,這樣的縣改為地級市的區,我認為比較牽強,不合理。
我個人覺得,縣改區這種區劃調整,在三級政府改革過程中,在“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過程中,應當先暫停下來。
“省直管縣”可分三步走
記者:“省直管縣” 財政改革面臨的阻力在哪里?
賈康:“省直管縣”財政改革在試點過程中已經暴露出一些矛盾和問題,尤以管理體制問題突出。“省直管縣”財政體制實行后,試點縣在財政上實行省直接管理,市、縣財政平行對省級財政,但其他權限仍實行省管市、市管縣體制,致使人權、財權、事權配置不一致,產生了一些摩擦,市里尷尬,縣里為難。
其次,工作程序還沒有理順。“省直管縣”財政體制實行后,一些市直部門認為試點縣應由省直管,有時不愿再為縣里服務,有的權限雖下放到縣里,資金分配等卻仍按原程序運作。
再者,對“窮市”的影響很大。在現行中央和省里的財政轉移支付中,有的項目資金只對縣,致使經濟實力弱的“窮市”就得不到優惠政策,自身發展受到影響。同時,上級安排給縣里的項目需要市里配套資金,而“窮市”因自身財力有限,配套資金根本無法到位。
記者:“省直管縣”財政改革采取的步驟,您有什么好辦法?
賈康:我國的“省直管縣”改革可分三步走:第一步是像目前各省的改革試點搞的那樣,省主要對直管縣的財政進行直管,并適當下放經濟管理權,但仍維持市對縣的行政領導地位;第二步是市和縣分治,統一由省直管,重新定位市和縣的功能;第三步是市改革,擴大市轄區范圍,合理調整機構和人員,總的方向應當是撤銷傳統意義上的管縣的地級市(級別可保留,人員逐漸調整),市縣分置,省直管縣。 (陳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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