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1日電 據“今日新聞”報道,臺當局“陸委會”主委賴幸媛21日表示,未來將修改相關規定放寬大陸配偶工作權,只要是合法入境就可以工作,無須申請。
賴幸媛指出,“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系條例”該修的不只是工作權與定居年限的部份,而且必須分階段來處理。
賴幸媛說,未來修法松綁部分,“陸委會”將提工作權修正版本,大陸配偶只要是合法入境,就可以工作;無須申請,也無須等待兩年。另外一項是申請定居的年限,未來希望實施“面談入境后便可申請依親居留”的新制度后,定居的申請年限將從8年變成6年。
賴幸媛指出,第三項則是關于強制出境部份,現行規定只要治安機關認為陸配或大陸人民從事與入境目的不符活動或認為有犯罪行為,或認為足以危害安全、安定,治安機關就可以徑行強制出境。這個規定,造成警察機關裁量權力過大。若工作權解禁后,當然再也不會有這樣的案子。“陸委會”還主張在強制驅逐出境前應召開審查會,給當事人陳述意見的機會。
此外,若修法通過,未來也會取消大陸配偶繼承限額200萬元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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