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上海九月十三日電 上海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謝玲麗今天在滬上人大代表視察工作時首次披露,自二00四年至二00六年底,根據《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上海為符合法定“再生育”條件的家庭,辦理“生二胎”申請一萬六千九百三十五例。
上海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今日視察計劃生育條例實施情況。滬計生委負責人透露,三年來,上海依法做好再生育的審批工作,穩定低生育水平。這位官員說,針對再生育,上海不僅依法公開審批條件,而且簡化審批手續,三年共辦理近一萬七千例申請。
二00四月十五日,《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生效。此前,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歷經多次審慎審議、反復推敲,最終完成了對一九九0版上海“計生條例”中生育政策的微調。
目前實施的“計生條例”規定,包括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夫妻中一方為上海市農業戶口且有一方為獨生子女等七類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另外,《條例》還規定了再婚夫妻允許“再生育”的四類條件。
對于“生二胎”現象,上海計生官員曾多次給出深入分析,認為“再生育”政策微調不是造成近年來上海常住人口出生數較大幅度增加的主要原因。
在此番視察中,上海相關部門還公布統計數據稱,近三年來,上海三十余萬擁有零至三歲嬰幼兒的家庭,接受了優生優育輔導和服務。此外,三年間,上海有近六十五萬人次得到了計劃生育獎勵扶助與補助金。(記者 許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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