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困難的時候,龍迪曾做過噩夢,夢見4歲的女兒遭遇了性侵犯。
那時,她正在香港中文大學心理學系攻讀博士學位,研究課題極其敏感——“華人家庭面對兒童性侵犯的家庭經驗”。在多次接觸具體案例之后,那些遭受性侵犯的兒童及其家人的苦難,給龍迪帶來了巨大的情緒沖擊。
在很長一段時間里,她始終處于“一種深深的幻滅感”中。走在路上或者在課堂上,經常會莫名其妙地流淚,整理采訪錄音時,聽到一點點當時的工作失誤,就會產生強烈的內疚感;她甚至出現了嚴重的失眠和厭食癥狀,噩夢不斷。
曾有人勸龍迪:“這樣的課題,很多經驗豐富的心理治療師都無法掌控,你又何必自討苦吃?把中文媒體的相關報道拿出來分析一下,就可以寫論文畢業。”
但她還是決定“直面苦難”。到香港攻讀博士學位之前,這個外表看上去柔弱的女性,在一家中央級媒體的心理熱線擔任過7年督導,先后有20多個未成年人向她傾訴過自己曾經遭遇過的性侵犯。“面對一個個像你我一樣有血有肉的個體,我實在無法用那些冰冷的鉛字和數字來闡釋生命。”她說。
從2003年到2005年,兩年多的時間里,龍迪深入事件現場,對6個遭受性侵犯的女孩及其家庭進行了跟蹤研究。隨后,她撰寫了35萬字的題為《性之恥,還是傷之痛》的博士論文,并于2007年5月結集出版。據稱,該書是中國內地第一部關于兒童性侵犯的社會工作研究文本。其一經面世,便受到政府相關部門和學界的關注。
“我希望自己的研究,能夠讓人們了解受害兒童和家人的真實生活狀態,更有效地協助他們面對和處理心理創傷。”龍迪推了推鼻梁上的黑框眼鏡,鏡片后投射出的目光極為嚴肅。
在悲劇發生后,人們更多的是對施暴者的譴責,卻忘了真正需要幫助的,是孩子和他們的家人
如今,只要打開中國內地最具影響力的門戶網站,就會發現,兒童性侵犯已是當下國內一個不容忽視的社會問題。龍迪曾做過一段時間的統計,在國內某個最具影響力的門戶網站中,每天至少有一則相關的新聞報道。
盡管中國內地至今仍沒有一個翔實的統計數字。但僅據全國婦聯來信來訪的數據顯示,全國各地投訴“兒童性侵犯”的個案,1997年下半年為135件,1998年為 2948件,1999年為3619件,2000年為3081件。
2000年12月,全國婦聯對中國北方一所城市中學的全部高中女生,就有關兒童時期遭受性侵犯經歷進行了不記名的問卷調查。結果顯示,在被調查的985名女生中,有四分之一的人,在16歲以前曾經歷過至少一次一種或多種性侵犯,其中年齡最小的僅為4歲。并且,隨著年齡的增長,兒童性侵犯的發生呈上升趨勢。
然而由于眾所周知的原因,通過媒體曝光及向有關部門舉報的兒童性侵犯個案,只不過是冰山一角,絕大多數受害者選擇了忍氣吞聲,多數公眾對這一話題也諱莫如深。
在這樣的社會和文化背景下,一個中國學者從香港來內地進行兒童性侵犯研究,尋找一個愿意參與研究的受害家庭,其難度可想而知。
為了找到參與研究的家庭,龍迪動用了自己所有的人脈資源—媒體、國內心理輔導專業人員、反對家庭暴力專家、《中國兒童發展綱要》專家組成員、中國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全國婦聯、與兒童婦女專題相關的國際基金會駐華辦事處、公安部和地方刑警等,但最后回饋的信息都令人失望:尋找愿意參加本研究的兒童性侵犯受害者家庭,猶如“大海撈針”。
龍迪仍做著不懈的努力。她專程從香港回到北京,在北京兩個最有影響的“助人熱線”開辦有關兒童性侵犯的講座,并在報紙上撰文,希望有相關案例的當事人與她聯系,為她提供合適的研究樣本。
但結果都讓她極為失望。文章刊出后,在近一個月時間里,僅有三人與她聯系過,還并不是她所尋找的受害家庭,而是想借助龍迪的“資源”進行研究的同行。
龍迪曾與內地一個女兒遭受老師性侵犯的家庭保持著長期的通信聯系。但就在此時,那位受害女孩的母親突然中斷了與她的聯系,原因是,這位母親在過去一年的抗訴過程中,屢遭傷害和失敗,因而懷疑龍迪“別有用心”。
“找他們都那么困難,那么,平時還有誰會關心他們的命運?”龍迪說。目前,中國還沒有專門的機構,能夠為遭受性侵犯的兒童及家庭提供專業的社會服務,就連辦類似案件的警察,都被同行們取笑為“刷漿糊的”,意為毫無難度的工作。
然而這項工作的實際操作難度,遠遠超出了人們的想像。
國外以往30多年的研究表明,在兒童遭受性侵犯之后,雖然可以通過法律懲罰侵犯者,媒體的公開報道也能推動公眾給予受害者道義上的支持和一定的經濟援助,但如果未能及時對孩子及其家人進行專業的心理治療和幫助,多數受害者將會一輩子生活在性侵犯所帶來的陰影中。
最明顯的心理創傷反應是,兒童身上出現的一系列精神癥狀:恐懼、噩夢、焦慮、抑郁、暴食或厭食、藥物濫用、自殺或企圖自殺等。
此外,在遭受性侵犯的同時,許多孩子會收到侵犯者的禮物,如面包、糖果、書包等。“由于還未形成成熟的判斷力,這讓他們很迷惑,無法把握人與人之間的界限。”龍迪接觸過的許多案例都表明,一些遭受過性侵犯的兒童,在長大后甚至會形成“性可以換面包”、“性可以換感情”等畸型價值觀。
“在悲劇發生后,人們更多的是對施暴者的譴責,卻忘了真正需要幫助的,是孩子和他們的家人。”龍迪說,“如果沒有周圍人的理解和關懷,那種揮之不去的羞恥感和無助感,將伴隨他們的一生。”
父母不必內疚和自責,孩子受傷害,并不是你們的錯,你和孩子同樣都是受害者
兒童遭受性侵犯后,是否就會終身留下心理陰影?答案也并非如人們想象的那么悲觀。
西方國家的一系列研究顯示,兒童性侵犯受害者中占20%~40%的人,沒有出現性侵犯所帶來的精神癥狀。而修復創傷的關鍵,則是受害兒童能否從家庭成員,特別是父母那里獲得更多支持。
“可這不是理所當然的事嗎?”許多人都曾這么問龍迪,“難道父母會不關心自己的子女嗎?”
然而事實恰恰出乎許多人的意料:在面對孩子的慘痛經歷時,父母往往很少或很難提供持續有效的心理幫助,“實際上,來自父母的支持是最為困難的。在性侵犯的案例中,最為疼愛孩子的父母,受到的創傷往往最重。不知不覺中,許多父母都會把這種痛苦轉嫁到孩子身上去。”
龍迪曾接待過一位女兒遭遇性侵犯的母親,在日常生活中,這位母親因女兒未將性侵犯狀況及時告訴自己而感到憤怒,常對女兒進行斥責。在向龍迪敘述家庭經歷時,這位母親卻淚如泉涌地表露了自己的內疚:“我怎么沒早點發現?我真是個不合格的媽媽。”
有許多家長,在事發之后,往往要求自己的孩子閉口不談有關性侵犯的內容,甚至不允許孩子哭,他們也不愿與周圍人談論這些內心的傷痛。
此外,受害者的家庭還可能遭遇很多現實困難:轉學、換工作,以及由此帶來的經濟損失和生活適應問題;有時還為不公正的司法判決而疲于奔命,耗費太多的時間和精力。
在這樣的過程中,孩子的創傷和家長的應對,“以循環因果的方式”相互影響:遭到家長嚴厲責備和懲罰的孩子,會很快出現異常的精神癥狀—憤怒及攻擊行為、抑郁、焦慮;而家長一旦對孩子進行了正確的情緒支持,這種心理創傷將明顯得到改善。
在《性之恥,還是傷之痛》一書中,龍迪詳細地記錄并分析了這樣一個案例。
這是東北某省農村的一個三口之家,父親做生意賠錢,又患有嚴重的腰椎間盤突出,終日陷在麻將桌上,家庭主要的經濟來源,來自在工廠打工的母親,夫妻經常在女兒面前激烈地爭吵,有時候甚至大打出手。
在得知女兒遭受性侵犯之后,夫妻倆備受打擊,這種強烈的憤怒情緒不知不覺地轉移到女兒身上。斥責成了家常便飯,一想到女兒“不完美”,母親就“惡心”、“生氣”、“煩躁”。
龍迪初次進入這個家庭進行調查時,發現那個女童患有嚴重的心理疾病:說話結巴、連續噩夢并不斷尖叫、厭食,一吃米飯就嘔吐。這樣的癥狀已經持續了數月,夫妻倆雖然著急,卻也束手無策。
隨后,龍迪對這一家三口做了一次訪談,并對夫妻倆提出了一系列建議。
龍迪說,從那次家庭訪談后,夫妻倆開始學著避免沖突,并盡可能地彼此欣賞。妻子說起丈夫時,不再滿腹怨恨,而是滿意丈夫“盡到他的責任”——不責罵女兒,每天陪女兒復習功課,;而丈夫也贊賞妻子比自己“心細”,“全方位”地關心女兒。他對妻子的滿意程度是“11分”(滿分10分)。
這種家庭關系的改善,也促使受害女童的心理創傷日益修復。時隔數月后,龍迪第二次來到這個家庭,所見到的女童與之前簡直判若兩人。她會滔滔不絕地和龍迪談起自己的生活,學習成績穩步上升,性格也越來越活潑開朗了。
“父母不必內疚和自責,孩子受傷害,并不是你們的錯,你和孩子同樣都是受害者。”在采訪中,龍迪向遭受性侵犯的孩子父母提出了同樣的建議,“你們能做的,是在他做噩夢時耐心地陪伴他,告訴他:噩夢會纏繞他幾個月,甚至幾年,但可怕的場景不會永遠跟著他。”
“不讓孩子‘提這件事’,并不一定真能保護孩子,這種忌諱可能會增加孩子的羞恥感。好的做法,應當是尊重孩子的要求,幫助孩子把過去的事情說出來,而且不僅要說,還必須幫助她重新理解以往的經歷,賦予它成長的意義,化解孩子的恥辱感和罪惡感。”
“同時,作為父母也需要他人關心。要動員全家人一起想辦法克服困難,也可以找個能安慰你的人吐吐苦水。你的情緒平穩了,才能給孩子有益的幫助。必要時可向專業的心理治療師求助。”
不過,龍迪也表示,幫助受害兒童及其家庭康復創傷,僅靠個人是遠遠不夠的,需要全社會各部門之間的通力合作。“如果我們的社會不能給家庭提供足夠的關懷和支持,重負之下的父母,有幾個人給孩子足夠的心理空間療傷?又怎能為孩子提供有益的支持和保護呢?”
這種從容、鎮定和成竹在胸,折射出的是建立在專業訓練基礎上的自信心態
在香港的兩年中,龍迪曾在香港社會福利署處理虐待兒童問題的機構中實習,并參加社工和警察的聯合調查培訓。在那期間,她深切地感受到,“以家庭為中心(familycentered)”的多部門跨專業合作模式,在兒童保護方面發揮著巨大的功效。
1991年,香港的兒童性侵犯案件,僅占整個兒童虐待個案的2.6%,但1998年,這個數字飆升到30.7%。針對日益嚴重的事態,香港以兒童最大利益為準繩,在立法、行政、司法方面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實踐。
從那時起,香港成立了專門的兒童保護機構:在政府的社會福利處設立了兒童保護科及臨床心理服務科,對受害兒童提供服務;在警務處內部設有專門的兒童保護科,承辦兒童性侵犯等有關案件。
如今,在香港,一旦接到相關的報警,受過專門訓練的社會福利署社工和警察就會立即組成一個聯合調查小組,在接受調查前,社工會告訴兒童及其家人,接下來將發生什么,為什么要這么做。
每一名受害兒童,都由這些受過專門的訓練、具有兒童心理專業知識背景的社工和警員進行訊問和記錄。對于年齡較小,還不能準確進行語言表達的兒童,警員們會向其提供一些人體玩具模型,模型身上的衣服可穿脫,受害兒童可通過模型,指點自己被觸摸或被侵犯的部位。
這些過程,都在專門的小密室中進行,密室內設有單面鏡,背后有專門的錄影設備,可以錄下兒童講述的全過程。因為新的法例規定,兒童不需要連續不斷地遭到訊問,也不用直接出庭作證,第一次訊問過程的錄像,就可作為證據在各個程序中加以運用。
另外,香港社會福利署還聘用專門的臨床心理學醫生,為受害兒童提供心理治療。在驗傷和治療的過程中,如果家長不同意,醫生沒有權利把結果透露給包括調查小組在內的任何人。
龍迪曾參觀過香港某醫院的一間兒童心理治療室。厚實的隔音玻璃,把雜音嚴實地擋在了門外;墻壁上全是漫畫和兒童海報,遍地都是兒童玩具,甚至連兒童們的病歷紙,背景都是各種熟悉的卡通人物。
沖擊接連不斷。
有一次,龍迪跟隨一個社工,前往一個受到鄰居性侵犯的5歲女童家中走訪。這個女童的父母是香港的低收入者,住在政府提供的廉租“公屋”中。
社工提前45分鐘到達了女童家樓下,并在樓四周進行了詳細的觀察和走訪。她告訴龍迪,這可以判斷出女童日常生活的環境,并為今后的預防和康復提出合理的建議。
離約定時間剩下5分鐘,社工才按響女童家的門鈴。廉租房不到60平方米的面積中,住著夫妻和5個孩子,顯得雜亂無章。地板疏于清潔打掃,已經發黑,還散發出一陣陣難聞的氣味。
但那個社工似乎并不在意。她坐下來和女童打招呼,在龍迪聽來,“完全是兩個同齡人之間的對話”。在獲取了所需信息之后,這個社工才開始和女童的父母傾談,共同商討下一步的康復計劃。
根據龍迪的介紹,在香港,一旦程序啟動,與受害兒童相關的各類人員——家長、政府社工、警員、教師、醫務人員,將迅速地組成一個高效運轉的團隊。這個團隊像八爪魚一樣獲取并匯總受害兒童的各方面信息——身高、體重、血型、家庭狀況、性格、愛好甚至日常學習成績,然后在經驗豐富的社工主持下,協商如何回應受害兒童及其家人的需要。
她曾列席過這樣一次會議。主持會議的社工,首先向大家簡要介紹女孩的現狀,然后十分溫和地請大家提供幫助和建議。出席會議的人員便開始各抒己見,整個會議的氣氛十分平靜,完全不像龍迪想像中的如臨大敵。
在那一瞬間,龍迪甚至產生了錯覺:“眼前這些人談論的,只是一個不小心摔了一跤的孩子吧?”
“這種從容、鎮定和成竹在胸,折射出的是建立在專業訓練基礎上的自信心態。”多年以后,在向本報記者回憶起這一切時,龍迪還是忍不住兩眼放光,“我們平常見慣了‘高度重視’和‘從嚴從快’,這不僅反映出專業能力的欠缺,而且某種程度上,這對受害兒童和家人還是一種‘隱性歧視’。”
我們僅是從成人的角度一廂情愿地去做,沒有考慮到孩子的實際感受
對比香港十分成熟和人性化的事后干預制度,內地現行的方式,無疑十分粗糙和不合情理。對此,龍迪和一個專門處理兒童性侵犯案件的內地警察曾有過激烈的爭論。
在處理相關案件的過程中,這個警察曾多次穿著警服、開著警車、亮著警燈,去受害者家中調查取證。這種行為被龍迪直斥為:“這是對兒童的二次傷害!”,卻讓警察覺得很委屈。
“為了盡快地抓住侵犯者,以避免產生更多的傷害,我們不得不向孩子反復發問,以求得更多的細節,從中搜尋到破案線索。”這個警察申辯道,“如果過分強調‘保護’,訊問時就會患得患失,那我們怎么打擊犯罪?”
“警察重復詢問案情細節,導致受害人不得不反復進行回憶,這本身就是再傷害的過程啊。”龍迪越說越激動,“而且,對于此類‘性侵犯’案件,開警車、穿警服辦理顯然不合適,這泄露了女童及其家人的‘絕對隱私’,使受害者暴露在周圍人群的壓力之下,從而更加深了孩子所受的傷害。”
然而不僅是公檢法部門,在龍迪實際接觸的大量案例中,這樣的“二次傷害”幾乎隨處可見。
曾有這么一個案例。一個小學教師對班級里的數個女生進行了性侵犯。案發之后,當天上午,鳴著警笛的警車開到教室門口,警察當著全班學生的面,把那個老師從課堂上帶走了。
不明內情的孩子們在哄堂大笑,對著那幾個受到性侵犯的女生指指點點。女生們趴在桌面嗚嗚地哭,但在整個過程中,沒有一個人來給她們解釋原因或進行安慰,只有校長進教室喝道:“不許鬧!以后這個老師的課程由我來代教!”
隨后,警察將這幾個女生帶到派出所錄口供,但侵犯者就在隔壁房間接受審訊,聲音聽得一清二楚,“你說說,那些東西,孩子們聽了,心里會怎么想。”
在審訊侵犯者的過程中,侵犯者的父母得知了消息,沖進了派出所,指著那些女生罵道:“我的娃要是出了什么事,我就和你們沒完了。”盡管他們最后被警察攔下并趕出房間,但女生們都嚇得面無人色。
晚上5點多鐘,錄了七八個小時口供后,女生們又被塞入警車,帶到當地的醫院驗傷。醫生邊檢查女生的身體,嘴里邊罵罵咧咧:“這個畜生,怎么能對娃兒們干這種事,叫她們以后怎么出去見人啊!”
驗完傷,家長們想要急切地知道結果,卻被醫生斷然拒絕:“上面吩咐了,結果現在不能給你們看,只能給領導看。”
“這就是典型的內地處理該類案件的程序和方式,我們僅是從成人的角度一廂情愿地去做,沒有考慮到孩子的實際感受。”龍迪無可奈何地笑笑,反問道,“但是,當從頭到尾的每一個環節都演變為一種傷害,我們是否應當重新審視自身的文化?我們的兒童司法保護制度與程序是否合理?”
而且,在造成被侵犯兒童“二次傷害”的過程中,媒體報道也經常有意無意地起到負面作用。
龍迪曾親眼目睹某家電視臺采訪一個遭受性侵犯的女童,記者讓女童對著鏡頭,回憶當時發生的場景。女童滿臉漲得通紅地說:“我不敢說。”
“說吧,沒啥事。”那個記者順口說道。
“你憑什么信口開河地說‘沒啥事’?!”說到這里,原本倚在沙發上的龍迪猛地挺直了腰,激動地說:“這個記者根本不知道,多一次回憶,就是對孩子多一次傷害!”
還有一些媒體,在曝光兒童性侵犯的案件后,總要貼上“恥辱”的標簽。曾有一家電視臺的解說詞是:“傷害是永遠的,對孩子的身心摧殘,無論我們采取多少補救措施,都無法挽回,無法彌補”;另一家南方大報在揭露一起幼女性侵犯案件后,甚至稱:“女孩被打上了‘永遠恥辱’的標記。”
龍迪說,這類關于兒童性侵犯的報道,就是傳統觀念的載體和復制者。正是因為媒體不斷強調這種“無法挽回,無法彌補”的貞操觀,使受害女孩不敢說、家長不敢報案,令施暴者屢屢得手,有恃無恐。
在龍迪看來,如果相關部門處理妥當公平,這一類涉及未成年人隱私的案子,根本就不需要媒體的介入。媒體的操作確實有自己的規律,“但起碼來說,媒體從業人員需要接受有關專業訓練,更深入地了解兒童性侵犯的現象,以及報道的尺度和方向。”
我會告訴她,她沒有做錯任何事。無論發生了什么,她永遠都是爸爸媽媽心中的天使
2005年,龍迪博士畢業,回到北京。隨后,她被北京理工大學聘為副教授,擔任社會工作系的副主任。“兒童性侵犯”仍是她其中的重要課題之一。
剛從香港回到內地的那段時間,龍迪覺得兩地的落差“實在太大”。如今,她卻認為這種簡單的對比“沒有意義”。她最大的愿望,是在國內探索并培育多部門跨專業合作的干預團隊,在充分理解中國社會特定的背景和文化基礎上,對各部門相關人員進行培訓,為了一個共同的目標:“不要讓受到性侵犯的兒童,再受到第二次傷害。”
當聽說眼前這個看上去柔弱的女性,正在研究如此敏感的課題時,大多數認識她的中國人和外國人都會一臉驚愕地問她:“你為什么會做這個選擇?”龍迪也戲言:“我已經和人解釋了一萬多次啦。”
盡管看上去心態輕松,但龍迪坦言,每次進入現場前,她還是會莫名地心煩,有時還會找借口,推延進入現場的時間。她甚至一打電話就開始緊張地深呼吸,碰到占線,她就覺得“松了一口氣”,甚至會安慰自己“不是我沒打,是打了沒人接”。
雖然已經無數次接觸過遭遇性侵犯的兒童,但每一次訪談的初期,她都非常緊張,“接觸的案例越多,我越怕傷害孩子,就越不能自如提問了。”她無可奈何地笑道。
數年來,龍迪接受媒體采訪邀約時,都要以“是否對受害兒童及家庭有幫助”為準繩,因為“每公開一次,對相關的孩子和家人都是一次傷害。”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前,她也“約法三章”:不能在報道中透露任何曾參與她研究的家庭的具體信息;盡量淡化兒童性侵犯的細節;在某些時候,她甚至連例子都不愿意談。
盡管平常工作繁忙,但龍迪會盡量抽出空來,靜心陪伴家人,尤其是上小學五年級的女兒。龍迪說,每當看到女兒純真的笑臉,自己就會想起那些遭受深重苦難的家庭,“我必須做點什么,否則我無法面對自己的孩子,無法面對自己的良心。”。
“那么,假如有那么一天,您的女兒遭受了性侵犯,您會怎么做?”曾有人這么問龍迪。
“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摟住她。”龍迪微笑著伸出雙臂,摟抱空氣,仿佛女兒就在懷里,“我會告訴她,她沒有做錯任何事。無論發生了什么,她永遠都是爸爸媽媽心中的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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