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生活觀念的改變,福建省人口的婚姻狀況出現了一些新的特點。
一、平均初婚年齡提高,早婚現象稀少
2006年,全省人口平均初婚年齡為24.9歲,其中男性平均平均婚年齡為26.2歲,女性平均初婚年齡為23.7歲,比2000年分別提高0.2和0.1歲。隨著計劃生育政策深入人心,青年人晚婚晚育的觀念普遍增強。早婚(男性小于22歲,女性小于20周歲初婚為早婚)現象稀少,男女早婚比例分別為1.7%和1.5%。
二、不同年齡、不同文化程度人口未婚狀況差異明顯
全省城鎮和鄉村,25-29歲是人口告別未婚生活的主要年齡段,35歲以后人口基本進入婚姻關系。2006年,在15歲及以上未婚人口中,男女之間的差異仍然明顯,男性未婚人口比重高出女性5.6個百分點。分年齡組來看,35歲以上各年齡組人口未婚比重較低,男性均在4%以下,女性未婚比重均低于1%。分文化程度來看,男女未婚人口存在著較大的差異:未上過學的人口,男性未婚比重明顯高于女性,是女性的27.6倍;初中以上各種文化程度人口,男性未婚比重比同等受教育程度女性低,并且兩者之間的差距與受教育程度成正比。
2006年福建省不同受教育程度人口的未婚比例
單位:%
受教育程度
|
未婚人口比例
|
合計
|
男
|
女
|
總計
|
21.3
|
24.1
|
18.5
|
未上過學
|
3.3
|
14.9
|
0.5
|
小學
|
5.3
|
7.1
|
3.8
|
初中
|
30.0
|
28.8
|
31.7
|
高中
|
44.2
|
40.7
|
49.5
|
大學???/span>
|
39.6
|
30.4
|
50.3
|
大學本科
|
50.9
|
48.6
|
55.3
|
研究生
|
26.7
|
27.3
|
25.0
|
大專及以上
|
43.6
|
37.8
|
51.6
|
三、婚居是成年人口婚姻生活的主要方式
2006年,在全省15歲以上人口中,男性有配偶率為71.4%,女性為71.9%;在25歲以上人口中,男女有配偶率分別為87.8%和86.2%。分年齡來看,有配偶率隨著年齡的增長而迅速上升,女性在50歲之前上升幅度較男性快;60歲以后,男女有配偶逐漸下降,女性有配偶率下降速度較男性快。65歲以上女性有配偶率為46.0%,而男性人口有配偶率為77.5%。
2006年福建省分年齡有配偶人口狀況
年 齡
|
有配偶率(%)
|
合計
|
男
|
女
|
合計
|
71.6
|
71.4
|
71.9
|
15-19歲
|
1.1
|
0.7
|
1.4
|
20-24歲
|
28.0
|
16.5
|
38.2
|
25-29歲
|
77.9
|
68.4
|
86.6
|
30-34歲
|
92.1
|
87.2
|
96.8
|
35-39歲
|
95.5
|
93.6
|
97.4
|
40-44歲
|
95.8
|
94.7
|
97.0
|
45-49歲
|
94.2
|
93.6
|
94.8
|
50-54歲
|
93.3
|
93.1
|
93.5
|
55-59歲
|
90.4
|
91.7
|
88.9
|
60-64歲
|
84.1
|
89.7
|
77.8
|
65歲及以上
|
61.0
|
77.5
|
46.0
|
從分受教育程度來看,25歲以上各年齡組,無論是男性人口還是女性人口,文化程度越高,有配偶也越高。這是由于高文化程度的女性,其配偶文化程度也較高,他們有穩定的工作,生活條件較為優越,基本上生活在城鎮,醫療衛生條件較好,保持婚姻生活年限較長。
四、喪偶比例與年齡成正比,超過一半的老年女性人口過著寡居生活
2006年,在全省15歲以上人口中,男性喪偶比重為3.3%,女性為9.0%。從分年齡來看,無論男性還是女性,喪偶比例都隨著年齡的增長而成倍增長,且女性喪偶率均高于男性。到了50歲以后,喪偶比例隨著年齡的增長成幾何級數上升,而且女性喪偶比例上升幅度明顯高于男性。65歲以上女性人口的喪偶比例已上升到53.5%,說明超過一半的老年女性人口過著寡居生活。從分文化程度來看,無論是男性人口還是女性人口,文化程度越高,喪偶率越低。隨著人們觀念的改變,老年人口的婚姻生活越來越受關注,社會環境的寬松,對老年人口尤其是老年女性人口再婚的理解和支持,為老年人口提供更多選擇婚姻生活的機會。2006年,65歲以上男女老年人口再婚有配偶的比例分別為2.5%和1.3%。
五、中年人口離婚比例大,女性離婚比重上升
2006年,在全省15歲以上人口中,男性離婚人口比重為1.2%,而女性為0.6%。比2000年分別提高了0.3和0.15個百分點。女性離婚人口占離婚人口的比重為34.8%,比2000年提高了2.7個百分點。隨著人們思想觀念的改變,社會和文化環境的寬松,尤其是女性對婚姻認識的提高,女性對婚姻更有自主權,婦女離婚占離婚人口比重也在大幅度提高。從分年齡來看,離婚率最高的是35-49歲人口;從分受教育程度來看,離婚人口中受教育程度越高,男性離婚率越低,未上過學的男性人口離婚率是初中和高中的三倍,是大專及以上人口的五倍多;而女性離婚率隨著文化程度提高而提高,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女性離婚率較高。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女性離婚人口占離婚總人口的比重為9.0%,占女性離婚人口的比重為25.7%。
六、不同職業人口的婚姻狀況差別較大,同職業男女之間差別小
2006年福建省不同職業人口的婚姻狀況
單位:%
職 業
|
未婚
|
有配偶
|
離婚
|
喪偶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小 計
|
16.2
|
14.5
|
80.8
|
82.3
|
1.3
|
0.6
|
1.7
|
2.6
|
國家機關、黨群組織、企業、事業單位負責人
|
7.7
|
15.9
|
90.2
|
82.6
|
1.4
|
1.4
|
0.7
|
0.0
|
專業技術人員
|
16.5
|
18.2
|
81.7
|
80.8
|
1.3
|
0.7
|
0.4
|
0.3
|
辦事人員和有關人員
|
16.7
|
24.0
|
81.0
|
72.8
|
1.8
|
2.0
|
0.5
|
1.2
|
商業、服務業人員
|
23.0
|
24.4
|
75.5
|
72.3
|
0.9
|
1.3
|
0.5
|
2.0
|
農、林、牧、漁、水利業生產人員
|
11.0
|
5.9
|
84.7
|
90.4
|
1.5
|
0.2
|
2.8
|
3.5
|
生產、運輸設備操作人員及有關人員
|
24.9
|
27.6
|
73.4
|
70.3
|
0.9
|
0.6
|
0.8
|
1.5
|
不便分類的其他從業人員
|
15.3
|
15.6
|
82.5
|
79.9
|
1.3
|
2.1
|
0.9
|
2.4
|
2006年,不同職業人口受年齡結構、從業性質的影響,他們的婚姻狀況也存在巨大的差別。商業、服務業人員和生產、運輸設備操作人員及有關人員,由于從業人口年齡結構較輕,未婚人口比重較大,有配偶率較低。國家機關、黨群組織、企業、事業單位負責人,未婚比重較低,有配偶率高。不同職業的分男女各種婚姻狀況占男女總人口的比重差別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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