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司機腐敗”需從改革制度入手
一些領導司機分享了領導權力,無非是由于某些領導的權力太大,而且用權不能真正受到監督和制約。當某些官員按正常程序辦不了的事,通過領導司機卻能“曲徑通幽”,叫他們如何不去逢迎領導司機?
反腐專家表示,說到底,領導司機“有疾”,終歸是領導干部“有病”;領導司機胡作非為,終歸是領導干部用權行事不端造成的。領導司機的非正常能耐,表明不受監督制約的權力會導致腐敗與不正之風的擴散。
有些領導司機能耐大,從一個側面表明,反腐倡廉,制衡權力是關鍵。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少數領導干部作風不正,行為不端,其司機行為越軌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了。而且一旦領導干部搞不正之風和腐敗的事實被司機掌握,就不得不乖乖地受制于司機,不管司機的要求如何荒唐也要想方設法滿足。因此要根除領導司機的“特殊化”,應該首先問責領導干部。 江蘇金鼎英杰律師事務所律師吳宇表示,從法律角度來說,“司機腐敗”并不成立,因為司機本身并沒有掌握公權力去腐敗。然而,在中國社會,“司機腐敗”的現象確實比較突出。如何才能遏制“司機腐敗”的現象呢?陜西省社科院副院長石英說,除了領導干部對自己的司機嚴加管教、作好榜樣外,更要從制度改革上入手解決領導司機介入腐敗犯罪的現象。吳宇表示,目前,我國很多地方都在積極探索車改,這是一個比較好的趨勢,盡管車改本身還有很多問題,但其可以較好地解決“司機腐敗”問題。本刊記者 蔡玉高 梁娟 方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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