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2月26日,湖北十堰市鄖西縣陳永剛因在網絡論壇發帖,質疑當地官商勾結、斥巨資搞形象工程被鄖西縣公安局以“侮辱誹謗他人”的罪名拘捕。3月5日,十堰市公安局要求暫停執行拘留措施,并派出調查組復核此案。陳永剛在被處行政拘留8天后被釋放。這次抓人與去年的河南“王帥發帖案”、內蒙古“吳保全案”和山東段磊發帖案等案情有著驚人的類似,不同的只是地域與人名。
一系列網民發帖被抓事件表明,面對網絡上的批評聲音,我們的個別地方政府官員對網民的言論自由和公眾知情權缺乏起碼的尊重,對網民所反映的問題缺乏必要的調查和反饋。他們不是首先檢討具體問題上相關部門信息公開得夠不夠,自身職能管理上有無值得改進的缺點,而是習慣于動輒刪帖、封網,甚至于跨省追捕、抓人判刑,借此來維護本部門的形象,結果卻往往事與愿違。
要讓老百姓來批評和監督政府,先得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政府要做的是暢通民意溝通渠道和及時的信息公開以回應公眾質疑,消解官民之間的隔閡與沖突,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地提升政府公信力,維護政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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