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媒體廣泛關注的華為7000員工集體辭職一事,可能就要以99.9%的辭職員工再上崗并且一次性得到可觀的補償和帶薪休假為結束。縱觀整個事件的經過,媒體的關注落了個吃力不討好的境遇,“勞動部門至今未接到一名華為員工的投訴”,甚至還有員工還在懊惱自己為什么沒有被辭掉,趕上“有錢拿有假耍”的好事。
2008年1月1日,新的《勞動合同法》就要付諸實施,而華為卻在此時要求多達7000名工齡在8年以上的老員工集體“自愿辭職”,曖昧的時間加上一群一只腳就要跨入“永久合同”的員工,不能不讓人產生華為有意規避新勞動法的聯想和猜測。可猜歸猜,華為通過高額補償和帶薪休假讓辭職的員工心甘情愿,雙方皆大歡喜,讓勞動部門的調查無話可說,而持續抱以熱切關注的媒體卻處在了一個非常尷尬的局面。
筆者認為,整個事件中最值得關注的是那些“主動請辭”,而且無一人向勞動部門投訴的華為員工,利益和權利在他們身上激烈的博弈,利益的最終勝出讓人不得不對勞動者的權利意識感到深深的擔憂。
如果中國所有勞動者都像華為員工一樣做“沉默的羔羊”,新《勞動合同法》會不會變成一紙空文呢?
在現實生活中,當一個人在爭取個人權利時,他所作出的犧牲只能由其個人來承擔。于是在面對某種制度的弊端和對權利的侵犯時,如果人人各懷私心而保持沉默,那么誰也無法實現自己的權利。
華為讓員工集體辭職背后的主觀想法我們無權臆斷,但客觀上,這種做法確實起到了規避《勞動合同法》的作用。從眼下來看,華為那些“主動請辭”的職工,是獲得了令人生羨的實利,但他們長遠的利益能否同樣得到保障還要打上一個大大的問號。更重要的是,華為此舉還有可能引發“多米諾骨牌”效應,招致其他公司紛紛效仿,華為作為中國最大的通信設備制造商之一,有能力承擔高額的補償和許諾每月五天的帶薪休假,而其他效益一般的公司呢?在嚴重失衡的勞資關系下,最可能出現的一個情況就是“資方愿打,勞方不愿挨”,更多的“主動請辭者”權益遭到粗暴的侵犯。
在輿論的廣泛關注和支持下,千百萬普通勞動者希望華為員工能通過與資方的博弈樹立起捍衛勞動者合法權利的榜樣,但“勞動部門至今尚未接到一起華為辭職員工投訴”的結果,無疑令人很傷心。(田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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